子过得飞快,暑气渐消,蝉鸣的声浪也低了几分,转眼就到了夏末。
林晓承包的那十亩曾经荒芜的盐碱地,经过她几个月的精心照料——每清晨趁着微凉的天光去地里查看墒情,傍晚带着空间里的有机肥悄悄追肥,甚至在暴雨来临前连夜挖沟排水——如今早已脱胎换骨。玉米秆长得比人还高,粗壮的茎秆上挂着的玉米棒子,个个比碗口还大,金黄的外皮包裹着饱满的颗粒,仿佛一碰就要迸出丰收的甜香;小麦也不负众望,穗子沉甸甸地垂着,风一吹,麦浪翻涌,阵阵醇厚的麦香弥漫在田埂间,眼看就要成熟了。
另一边,冰棍生意也依旧火爆。林晓改良的水果味冰棍,凭着酸甜爽口的独特口感,不仅垄断了附近几个村子的市场,连镇上的供销社都主动找上门来订货。几个月下来,钱匣子渐渐鼓了起来,为她攒下了一笔不菲的积蓄。
这天,林晓推着满满一车冰棍,按照约定的时间送到镇上的供销社。卸完货正准备结算货款,供销社的周主任突然叫住她,递过来一个厚厚的信封:“晓晓,有你的信,从城里部队寄来的。”
林晓的目光刚落到信封上,心跳就瞬间漏了一拍。那信封上的字迹,苍劲有力,笔锋带着军人特有的刚毅与利落,她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顾廷琛的笔迹。
前世,顾廷琛是她生命里最温暖的光,是在她最绝望时伸出援手的战友。重生后,两人在县城的医院匆匆一别,她只知道他归队执行任务,却始终没有他的消息。没想到,他竟然会主动给她写信。
她的指尖微微颤抖,小心翼翼地接过信封,连周主任在一旁说了些什么都没听清。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她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里面的信纸折得整整齐齐,还散发着淡淡的墨香,那是一种带着松木气息的墨水味,清冽又让人安心。
顾廷琛的字迹跃然纸上,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沉稳的关切。他说,这次的任务已经圆满完成,现在暂时驻扎在城里的部队大院,终于有了片刻的闲暇。他还特意提到,偶然从同乡那里听说了她的近况——承包了十亩盐碱地,还靠着冰棍生意赚了不少钱,心里既惊讶又欣慰。他说,他从未见过像她这样坚韧又聪慧的姑娘,明明才十几岁的年纪,却有着超乎常人的胆识和魄力。
信的最后,顾廷琛的字迹柔和了几分:“若你秋收后得空,不妨来城里的部队大院寻我。我认识几位做农产品生意的朋友,他们常年收购优质粮蔬,或许能帮你把粮食和蔬菜卖到更远的地方,换个更好的价钱。”
林晓把信纸反复读了好几遍,直到把每个字都刻进心里,指尖还在轻轻摩挲着纸页上的字迹。眼眶微微发热,心里却像是被一股暖流填满,既激动又雀跃。
顾廷琛的出现,不仅弥补了她前世的遗憾,让她有机会在最美好的年华与他重逢,更给她的生意带来了新的机遇。她知道,这封信,是她从乡村走向城市的重要契机。
她立刻做了决定:等秋收结束,处理完地里的粮食,她一定要去城里找顾廷琛。
回到家时,夕阳正染红了半边天。林晓刚推开院门,就看到爷爷正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一边择菜一边等着她。林老汉抬起头,看到她脸上难掩的笑意,忍不住问道:“晓晓,今天怎么这么开心?是冰棍卖得特别好吗?”
林晓扬了扬手里的信封,眉眼弯弯:“爷爷,,是顾大哥给我写信了!”
她把信的内容一字不落地告诉了爷爷,连顾廷琛邀请她去城里,还能帮她联系农产品销路的事情也说了。林老汉和李氏对视一眼,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李氏拉着林晓的手,轻轻拍了拍:“晓晓,你早就该去城里看看了。顾同志是你的救命恩人,当初要不是他,你哪能平安回来?你去看看他,也是应该的。”
“是啊,”林老汉也跟着点头,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赞同,“而且顾同志还能帮你联系生意,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咱们家的粮食和蔬菜品质这么好,要是能卖到城里,肯定能赚不少钱。”
“爷爷,,我也是这么想的。”林晓笑着说道,眼底的光芒比天上的晚霞还要明亮,“等秋收结束,我就去城里,不仅要谢谢顾大哥,还要把咱们的粮蔬生意做大!”
接下来的子,林晓仿佛浑身都充满了劲。一边忙着冰棍生意,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制作冰棍,然后骑着自行车走村串户去售卖;一边又惦记着地里的庄稼,一有空就往田里跑,查看玉米和小麦的成熟情况。
心里那份对秋收的期待,对城里之行的憧憬,像一颗发了芽的种子,在她的心底悄悄生长。她甚至开始偷偷想象,再次见到顾廷琛时,他会是什么模样?部队大院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子?
终于,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子,天空湛蓝如洗,飘着几朵白云,林晓的十亩盐碱地迎来了大丰收。
玉米地里,村民们挥舞着镰刀,砍下的玉米棒子堆成了一座座小山。那玉米棒子比碗口还大,剥开金黄的外皮,里面的颗粒饱满得像珍珠,色泽金黄透亮,咬上一口,又甜又糯。小麦田里,沉甸甸的麦穗随风摇曳,散发出阵阵浓郁的麦香,收割机驶过,金黄的麦粒源源不断地流入麻袋。
村长带着全村的村民都来帮忙收割。看着那堆积如山的玉米和小麦,所有人都惊呆了,嘴里的赞叹声此起彼伏。
“我的天!这产量也太高了吧!至少比普通土地高出一倍!”
“晓晓这改良土壤的法子,简直是神了!咱们村的盐碱地要是都能改成这样,以后再也不愁饿肚子了!”
“晓晓真是咱们村的福星啊!”
林晓站在田埂上,看着眼前热火朝天的丰收景象,看着村民们脸上洋溢的喜悦笑容,心里也满是成就感。她没有忘记自己的承诺,当场就把改良土壤的法子教给了大家。
当然,她并没有透露空间的秘密,只是将空间里的有机肥和活化剂,说成是祖传的秘方。她详细地告诉大家,如何收集秸秆、家禽粪便制作有机肥,如何按照比例配比活化剂,如何在不同的季节进行施肥。
村民们学得格外认真,每个人都拿出小本子,把林晓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了下来。他们看着林晓的眼神,充满了感激与敬佩,一个个都把她当成了活菩萨。
秋收结束后,林晓关起房门,仔细地算了一笔账。十亩地的玉米和小麦,除去上缴的公粮,剩下的竟然还有上千斤!这在当年,绝对是一笔惊人的收获。加上之前卖冰棍和蔬菜攒下的钱,她的积蓄已经超过了一千块!
在那个万元户都凤毛麟角的年代,一千块绝对是一笔巨款。林晓看着钱匣子里整整齐齐的钞票,心里充满了底气。
她没有急着把钱存起来,而是先拿出一部分粮食,去镇上的供销社换了一些细布和用品。她亲手给爷爷量了尺寸,找村里的裁缝做了两身新衣服。看着爷爷穿上新衣服时,脸上露出的幸福笑容,林晓的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然后,她又精心挑选了一些自己种的优质大米——颗粒饱满,晶莹剔透,还有一些鲜嫩的蔬菜,水灵灵的,带着泥土的清香。这些都是她准备送给顾廷琛的礼物,礼轻情意重,代表着她的一份心意。
一切准备就绪后,林晓选了一个晴朗的子,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那件蓝色碎花连衣裙,背上简单的行囊,坐上了去城里的汽车。
这是她重生后第一次去城里。汽车行驶在颠簸的土路上,她的心情却格外激动。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琳琅满目的商品,听着耳边传来的各种叫卖声,林晓的心中充满了感慨。
前世,她在城里待了很多年,做过最苦最累的活,受过最刺骨的委屈,却从未真正融入过那座城市。而现在,她带着自己的积蓄,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再次踏入这座城市,心境早已截然不同。她不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孤女,而是一个有能力、有底气,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创业者。
按照顾廷琛在信里留下的地址,林晓很快就找到了部队大院。门口的哨兵穿着笔挺的军装,身姿挺拔,眼神锐利。他很有礼貌地拦住了她,沉声问道:“同志,请问你找谁?”
“我找顾廷琛同志。”林晓的声音带着一丝紧张,却依旧清晰,“我是他的同乡,他约我来的。”
哨兵得知她是来找顾廷琛的,立刻转身进去通报。
林晓站在门口,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她下意识地理了理自己的裙摆,目光紧紧盯着大院的入口。
不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快步走了出来。
顾廷琛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肩章在阳光下闪着光,更显英武挺拔。他的皮肤比上次见面时黑了一些,却更添了几分军人的硬朗气质。看到站在门口的林晓,他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脚步也加快了几分:“晓晓!你可来了!”
“顾大哥!”林晓的脸上立刻绽放出笑容,所有的紧张都烟消云散。她快步迎了上去,把手里的大米和蔬菜递给他,声音里带着一丝羞涩,“一点薄礼,不成敬意,都是我自己种的。”
“你太客气了!”顾廷琛接过礼物,笑容更加灿烂,“快跟我进去坐坐,外面太阳大。”
部队大院的环境很好,净整洁的柏油马路两旁,种满了高大的梧桐树,绿树成荫,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偶尔有穿着军装的士兵走过,步伐整齐,神情肃穆。
顾廷琛的宿舍在一栋二层小楼里,房间很简单,却收拾得一尘不染。一张单人床,床上的被子叠得像豆腐块一样整齐;一张木桌,一把木椅,桌上放着几本书和一个搪瓷缸;墙上挂着他的军装和军帽,还有一张他穿着军装的照片。
两人坐下来聊了起来。林晓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然后把自己重生后的经历简单地说了一遍——如何照顾爷爷,如何承包盐碱地,如何做冰棍生意。当然,她隐去了空间的秘密,把一切都归功于自己的努力和祖传的方法。
顾廷琛坐在对面,听得格外认真。他看着林晓的眼睛,里面满是敬佩与欣赏:“晓晓,你真是太了不起了!一个人带着爷爷,不仅把子过好了,还能带着全村人一起致富。我认识的人里,没有一个能比得上你。”
“都是靠爷爷的支持和村民们的帮助。”林晓谦虚地说道,脸颊微微泛红。
随后,林晓话锋一转,提起了农产品生意的事情。她看着顾廷琛,眼神里充满了期待:“顾大哥,我这次来,还想麻烦你帮我联系一下那位做农产品生意的朋友。”
顾廷琛立刻拍着脯保证,语气里满是笃定:“这事包在我身上!我那个朋友姓赵,在城里开了一家农产品收购站,专门收购优质的农产品,供应给城里的大饭店和百货大楼。明天我就带你去见他,以你家粮食和蔬菜的品质,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听到顾廷琛的话,林晓的心里瞬间踏实了。她知道,有顾廷琛帮忙,这件事十有八九能成。
第二天一早,顾廷琛就带着林晓去了赵老板的农产品收购站。赵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微胖,为人豪爽,一看到顾廷琛,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廷琛,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赵哥,我给你带了个好东西。”顾廷琛笑着把林晓拉到身边,“这位是林晓同志,她家种的大米和蔬菜,品质绝对一流。”
赵老板打量了林晓一眼,脸上露出了几分好奇。他按照顾廷琛的建议,先尝了尝林晓带来的大米——煮好的米饭,香气扑鼻,颗粒分明,吃在嘴里,软糯香甜,回味无穷。又看了看她带来的蔬菜,鲜嫩水灵,没有一点虫眼,一看就是精心培育出来的。
赵老板的眼睛瞬间亮了,激动地抓住林晓的手:“林晓同志,你这大米和蔬菜的品质也太好了!比我平时收购的那些,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他当场就拍板决定:“我愿意以高于市场价两成的价格收购你的大米和蔬菜,而且我们可以建立长期关系!以后你家的粮蔬,我全包了!”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林晓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她立刻答应了下来,和赵老板签订了长期的协议。
从收购站出来,阳光正好,林晓的心情格外舒畅。她看着身边的顾廷琛,脸上的笑容像盛开的花朵一样灿烂:“顾大哥,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本不可能谈成这么好的生意。”
“跟我客气什么。”顾廷琛笑着说道,看着她开心的样子,自己的心情也跟着明媚起来,“晓晓,恭喜你!以后你就是咱们部队大院的常客了,随时欢迎你过来。”
“谢谢顾大哥!”林晓的心里暖暖的,看着顾廷琛的眼神里,多了几分不一样的情愫。
在城里待了几天,林晓不仅谈成了生意,还特意去了一趟百货大楼。她给爷爷买了他们舍不得买的糕点,给顾廷琛买了一支钢笔——她记得顾廷琛喜欢写字,这支钢笔,是她的一点心意。
临走的那天,顾廷琛特意请了假,送她到汽车站。汽车缓缓启动,林晓从车窗里探出头,对着顾廷琛挥手:“顾大哥,我走了,你要多保重!”
“晓晓,一路顺风!”顾廷琛站在原地,也对着她挥手,直到汽车渐渐远去,消失在视线里,他才缓缓收回目光。
林晓靠在车窗上,看着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心里既不舍又充满了希望。她知道,这次的城里之行,不仅让她的生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从乡村走向了城市,更让她和顾廷琛之间的情谊,又深了一层。
未来的路,还很长。但她相信,有顾廷琛的支持,有自己的努力,她一定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