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七年,我转给陈东的钱:
房贷:6000×12×7 = 504000
家用上交:2200×12×2 = 52800(后来辞职就没再交)
物业费:3000×7 = 21000
水电煤气杂费:约50000
共计:627800。
还有我妈给我的三十万嫁妆,当年直接打给了陈东。
他说是“我们的首付款”。
我一分钱回报都没见过。
加起来:九十二万七千八百。
将近一百万。
换来的是什么?
一条短信。
“您已不再是该房产的共有人。”
我放下计算器。
眼泪终于掉下来。
不是伤心。
是憋屈。
是不甘。
是恨自己太蠢。
3.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房管局。
带着身份证,带着满腔的问号。
窗口工作人员查了系统,打印出一张纸。
“女士,这是您当时签署的声明。”
我接过来。
白纸黑字,确实是我的签名。
《自愿放弃房产共有权声明》
“本人林晚因与配偶陈东感情破裂,自愿放弃位于杭州市xx区xx路xx号xx室房产的共有权,该房产归陈东个人所有。”
落款:林晚。
期:三年前。
三年前?
我盯着那个期,愣住了。
三年前,我们还没提离婚。
三年前,我还在家带孩子。
三年前……
我想起来了。
三年前,婆婆生了一场病。
住院那天,陈东急匆匆打电话给我:“老婆,我妈可能要做手术,医生说要签好几份文件,你能不能来一趟?”
我去了。
医院走廊上,婆婆躺在推车上,脸色苍白。
陈东递给我一叠纸。
“老婆,这些是手术同意书,你帮我签一下,我陪着我妈。”
我接过那叠纸。
只看了第一页,是手术知情同意书。
后面几张,我没看,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了名。
我以为都是医院的文件。
我以为……
“女士?女士?”
工作人员的声音把我拉回来。
“您还有其他问题吗?”
我握着那张声明,手指发白。
“这份声明……只有我的签名,没有他的签名吗?”
“是的,这是单方声明。”
“但是……但是这不对啊。”我的声音开始发抖,“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怎么能单方面放弃?”
工作人员顿了一下。
“女士,您看一下这份。”
她又打印出一张纸。
这次是房产证的复印件。
我看着上面的信息,眼前一黑。
产权人:陈东。
共有人:无。
备注:本房产系婚前个人财产,购房款由陈父陈母全额出资,婚后加名系赠与行为。
婚前财产?
婚后加名系赠与?
我们结婚的时候,房子首付明明是我妈出了30万,婆婆出了30万……
“不对。”我指着那张纸,“这房子是婚后买的,首付是两家一起出的,怎么可能是婚前个人财产?”
工作人员摇摇头。
“这个我没办法解释,但系统里登记的就是这个信息。您如果有异议,可以走法律途径。”
我从房管局出来,直接打了个车去婆婆家。
门开了。
婆婆穿着真丝睡衣,手里端着一杯枸杞茶。
脸色红润,一点不像三年前那个躺在推车上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