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您提到的87万公积金购房,如果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取出并使用,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子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只要能证明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追回。”
“好。”
“我会帮您准备材料。今天晚上我发给您确认,明天就可以立案。”
“谢谢方律师。”
“不客气。苏女士,相信法律会给您一个公平的结果。”
挂掉电话,我长出了一口气。
法律。
公平。
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会走到这一步。
我以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
原来是三个人的。
不,也许不止三个人。
周远那“多出来”的20多万,是从哪里来的?
方律师说,可以申请法院调查。
那就调查吧。
我倒要看看,这8年,我的丈夫还藏了多少秘密。
傍晚,我收到了周远的微信。
“明天去不去民政局?”
我回了三个字。
“不去了。”
他发来一个问号。
“你什么意思?”
“离婚可以,财产要分清楚。”
“苏晚,你要搞事?”
“周远,117万。我要我该得的那一份。”
他没回复。
过了几分钟,他发来一条语音。
我点开。
“苏晚,我告诉你,你要是闹,对你没好处。你以为你能告倒我?你一个外地的,在这儿举目无亲,你告得起吗?”
我没回复。
他又发来一条语音。
“再说了,那钱是我赚的。法院也不一定判给你。你想清楚了,别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还是没回复。
他急了,直接打电话过来。
我挂掉了。
他又打,我又挂。
第三次,他发来一条微信。
“苏晚,你要是不离婚,以后别后悔。”
我笑了。
后悔?
这8年,我后悔的事情还少吗?
我后悔把工资卡交给他。
我后悔信了他的“以后补给你”。
我后悔以为他是个实在人。
我后悔了8年。
现在,终于轮到他后悔了。
6.
第二天,我去了不动产登记中心。
查了滨江·和园3栋1402的登记信息。
果然,登记人是林悦。
购房时间:昨天。
付款方式:全款。
资金来源: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账户持有人:周远。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我让工作人员给我打印了一份登记信息,装进包里。
出了不动产登记中心,我又去了方律师的事务所。
签了委托协议。
缴了律师费。
立案材料她已经准备好了,下午就可以提交。
“苏女士,”方律师说,“我还要再跟您确认一件事。”
“您说。”
“您提到的那个女人,林悦,您确定她和您丈夫是婚外情关系吗?”
“他们……”我顿了顿,“应该是吧。”
“有实锤吗?”
“什么实锤?”
“比如,亲密照片、开房记录、聊天记录之类的。”
我摇摇头。
“目前没有。”
“那您只能证明资金转移,不能证明出轨。”方律师说,“如果能证明出轨,您可以申请损害赔偿,也能在财产分割时多分一些。”
“怎么证明?”
“最直接的就是聊天记录。如果您能拿到您丈夫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