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了等我有钱就还你的!”
“你每年都出国旅游,你买包花几万块,你换了三部手机——你有钱买这些,没钱还我?”
她哭得更厉害了:“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是不是你朋友?朋友之间就只有钱吗?”
我听着她的哭声,突然觉得可笑。
“小敏,我当初借你8万的时候,你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住院的时候,你说’帮不了我’。你跟我说说,什么叫朋友?”
她哽咽:“那不一样……我那时候是真的没办法……”
“你那时候没办法,我现在也没办法。”
我顿了顿,说:
“8万块,你可以分期还,一年还4万,两年还清,我不要利息。这是我最大的让步了。”
“可是——”
“不接受的话,法院见。”
我挂了电话。
把手机扔到一边,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
三个人,三个电话。
表姐骂我绝情。
堂弟想讨价还价。
闺蜜卖惨哭穷。
但没有一个人说——
“对不起,我确实应该还你。”
没有一个。
05
立案后第十天,我收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
三个案子,三个开庭时间,排在同一周。
表姐的案子排在周一。
堂弟的案子排在周三。
闺蜜的案子排在周五。
程芳说,像这种借贷,证据确凿的话,基本上一审就能判下来。
“你就等着收钱吧。”她说。
我点点头,但心里没什么高兴的感觉。
这38万,是我五年的积蓄。
如果不是他们来借,我早就能付首付买房了。
现在,我得靠打官司才能拿回来。
周一上午,我和程芳一起去了法院。
表姐也来了,带着她老公。
她一看见我,脸就沉了下来。
“江晓禾,你真的要跟我对簿公堂?”
我没说话。
她老公拦住她:“行了,进去说。”
审判庭里,法官先核实了双方身份,然后让我陈述诉求。
程芳替我说:
“我方诉求为被告周丽华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整,及逾期利息。”
法官看向表姐:“被告,你有什么要说的?”
表姐站起来,义愤填膺:“法官,她是我亲表妹,我们是一家人!亲戚之间借点钱,她就来告我,这合适吗?”
法官面无表情:“本案是民间借贷,不是家庭。你们是否有亲戚关系,不影响借贷事实。被告,你是否承认向原告借款15万元?”
表姐愣了一下。
“我……我是借了,但她当时说了不用还的!”
程芳立刻说:“我方有借条为证。”
她把借条原件递交给法官。
法官看了一眼:“借条上写着’借款人周丽华,金额150000元整,约定还款期限6个月’。被告,这是你签的字吗?”
表姐的脸色变了。
“是……是我签的,但那是她让我走个形式——”
“借条上有写’无需归还’吗?”
“没有……”
“那你说原告承诺不用还,有没有证据?”
表姐张口结舌。
她老公在旁边小声说:“说没有吧。”
表姐急得脸通红:“我没有证据,但她当时确实说了——”
法官打断她:“没有证据的陈述,本院不予采信。原告证据充分,本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15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万元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