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我是想到了,但是并没有陈律师想得那么周全。
“多谢陈律师的指点。”
说实话,走到这一步其实我也不想,但是周哲在我眼前滚下楼梯倒在血泊中的画面,我一闭上眼睛就会想起。
我与周哲的感情虽然不像其他夫妻那样如胶似漆,结婚三年我们争吵的时候多。
但他现在没了,这个公道我要讨回来。
空气中似乎还充斥着年的味道,可属于我的那份热闹早已不复存在。
回到小区,我先去看了事发的地方,楼道里的玻璃已经清理了,地上还有残留的血迹。
我一一拍照,然后又挨家挨户去搜集证据。
多数人都对我的遭遇表示同情,但能提供证据的却不多,我了解他们的心情,都是邻居,他们谁也不想得罪。
转了大半天,并没有什么进展,我有些丧气了。
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住在三楼的李阿姨拦住了我。
“小陶啊,我知道你受委屈了。”
李阿姨叹了口气,“那天早上我出门买菜,正好看见张桂芳把那块玻璃放在楼道拐角,我还提醒她,楼道里不能放这个,太危险了,她却说就放一会儿,等装修师傅来取,没想到……”
听到李阿姨这样说,我心里一暖,连忙拿出录音笔让她把经过又说了一遍。
同时李阿姨也愿意出庭作证。
与此同时,我家的客厅里也监控,虽然周苗与周哲当时是在卧室里说的话。
但门并没有关紧,也许监控里能查到点什么。
我急忙赶回家,公公婆婆已经回来了,他们都躺在床上,看样子连饭也没吃。
我现在没有心情顾及到他们,我急忙查看监控,果然被我找到了。
监控中,周苗煽动周哲离婚的话语清晰可辨,还有周哲的迟疑与无奈。
这份监控,无疑是指控周苗的重要证据。
同时律师那边取证也很顺利,楼道口的监控录像,虽然角度不佳,但能拍到张桂芳放置玻璃的全过程,也能拍到周哲滚落楼梯的瞬间。
证据一点点地收集,陈律师提起了诉讼,将周苗和张桂芳列为被告。
她们作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同时公开向我赔礼道歉。
陈律师告诉我,法院在正式开庭之前会先进行调解。
我和周苗还有张桂芳在调节室里见面时,周苗一看到我就破口大骂,“陶秋,如果不是你要走,周哲会去追你吗?他不追你,就不会发生意外,这一切的错都在于你。”
我平静地看着周苗,语气冷淡,“若不是你挑拨我和周哲的关系,我不会走,如果不是你扇风点火,周哲也不会情绪激动,你以为你能脱得了系?”
在一旁的张桂芳也忍不住开口,“我放玻璃只是临时的,我又不知道你们会在楼道里吵架。”
“临时放置也不行,楼道是公共场所,并且据我所知,你们家把玻璃放在那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并且你在放置玻璃这种危险物品的时候未标注安全警示标志,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与周哲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