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查了共同账户。
2022年12月到2023年2月,周明远分三次转出了三十万。
收款人:周桂芳。
附言:还款。
还什么款?
婆婆什么时候借给他三十万?
我往前翻。
没有任何一笔婆婆转给周明远的大额记录。
也就是说——
这三十万,是周明远从我们的共同账户里拿出来,给婆婆买的房子。
而那套小公寓,写的是婆婆的名字。
一百四十二万还不够。
还有三十万。
我的钱,买了婆婆的房子。
那天晚上我没睡着。
不是因为愤怒。
愤怒在发现房产证加名的那天就已经到了顶。
现在的感觉是另一种。
冷。
彻骨地冷。
我和这个男人睡了八年,生了一个没保住的孩子,花了一百七十多万。
他和他妈在我背后,一笔一笔把我的钱搬走。
房子加了婆婆的名。
三十万买了婆婆的公寓。
保险受益人是婆婆。
银行副卡给了婆婆。
而我——
我连家门都刷不开脸。
我拿起手机,给张律师发了一条消息。
“张律师,我发现他转了三十万给他母亲买房。”
十分钟后,回复来了。
“保留好证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离婚时可以追回。”
好。
我又发了一条。
“我要申请财产保全。”
“好。把材料准备齐,我这周就去立案。”
我放下手机。
旁边,周明远翻了个身。
“你老玩手机什么?”他嘟囔了一声,“关灯。”
我关了灯。
黑暗中,我睁着眼。
你以为我会像过去八年一样,忍下去。
不会了。
7.
张律师说,不要打草惊蛇。
所以我什么都没变。
每天六点半起床做早餐。
送婆婆出门买菜。
上班,加班,回家做饭。
周末洗衣服、拖地、擦窗户。
一切照旧。
但有些事变了。
我开始录音。
手机放在口袋里,录音笔APP常开。
我在等。
等他们说一些有用的话。
没等太久。
周四晚上,婆婆在厨房打电话。
我在客厅,手机在口袋里录着音。
婆婆以为我在卧室。
她的声音不大,但我听得很清楚。
“……放心吧,她不知道。”
“……房子的事办好了,写我的名字,万一以后离婚,她一分都拿不走。”
“……对,明远也知道。我们商量好了的。”
“……那套小公寓也是我的名字,她查不到。”
“……她就是个冤大头,出了那么多钱,到头来什么都没有……”
我站在客厅里,一动不动。
冤大头。
她说我是冤大头。
八年。
一百四十二万。
流掉的孩子。
无数个在厨房里流汗的傍晚。
无数个在医院陪她做检查的周末。
冤大头。
我把手机从口袋里拿出来。
录音时长:4分23秒。
够了。
第二天我把录音发给了张律师。
“这个非常重要,”他说,“证明对方有预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意图。”
“接下来怎么做?”
“财产保全我已经立案了。下周法院会冻结房产和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