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起我爸。
结婚那天,我爸穿了一件新衬衫,领子还没拆净,后面挂着一截线头。他把银行卡递给赵建国的时候,手抖了一下。
他这辈子没拿过这么大的数。
签完字之后,他站在酒店门口抽烟。我出去找他,他看到我,把烟掐了,笑了笑:“闺女,嫁出去了也是爸的闺女。”
那三百万里有他的门面房。
有他二十年起早贪黑的五金生意。
有我妈这些年一笔一笔攒的定期存款。
有我爸说不出口的那句话——“这是我能给你最好的东西了。”
这些钱,分十一笔,一笔一笔转进了孙桂芳的账户。
然后变成了赵建军家的首付、装修、中央空调、进口马桶。
然后孙桂芳在亲戚面前说:那三百万就是聘礼。
聘礼。
我爸的门面房是聘礼。
我妈的存折是聘礼。
我把靠垫放下。
站起来。
走到书房,打开电脑。
在搜索栏里输入了四个字:离婚律师。
5.
何律师的办公室在市中心一栋写字楼的十二层。
我第二天下班就去了。
她四十多岁,短发,说话很快。
“材料我看完了。”她把我打印的银行流水放在桌上。“十一笔转账,全部转给同一个人,总计298.7万。这笔钱的来源是?”
“我的陪嫁。结婚前我爸给的。有我爸那边的银行转账记录,从他的账户转到我的个人账户,再从我的个人账户转名账户。”
何律师点头。“陪嫁款的性质在法律上属于对女方的赠与,是你的个人财产。存名账户不改变性质,只要能证明资金来源。你有你爸转给你的那笔记录?”
“有。”
“你丈夫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你的个人财产转给他母亲,这个行为构成什么呢——”她拿笔敲了一下桌子,“构成无权处分。你有权要求返还。”
“我知道。”我说。“我想离婚。但我要先把钱的事说清楚。”
何律师看了我一眼。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会计。”
她笑了一下。“难怪。你的证据链很完整。”
我把手机递给她。“还有这个。我丈夫和他妈的聊天记录。他妈让他‘别跟敏敏说’,他回‘放心’。”
何律师看完,点了点头。
“这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更准确地说,是恶意转移你的个人财产。离婚诉讼中,这个证据可以作为你要求返还的依据。”
“另外,”我说,“我陪嫁里除了三百万现金,还有一样东西。”
“什么?”
“一套房子。城中村的老宅。我爷爷留给我爸的,我爸给了我,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婚前过的户。”
何律师记了下来。“婚前个人财产,很明确。这套房子你丈夫知道吗?”
“知道。但他不在意。”
“为什么?”
我想了想。“他觉得那是城中村的破房子,不值钱。他妈也这么说的。原话是——‘那个破房子,拆了都没人要。’”
何律师没有评价这句话。
她在本子上写了几行字,然后抬头。
“你目前住在哪里?”
“我丈夫的婚前房产。六十平,五楼没电梯。”
“离婚后有住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