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些,没有人跟我说过。
陈卫东打了个呼噜,翻了个身。
我看着他。
手机屏幕的光照在他脸上。
这张脸,我看了四年。
我以为我了解他。
原来我什么都不了解。
第二天早上,我什么都没说。
照常做早饭。
照常去上班。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给闺蜜林琳打了个电话。
林琳是律师,在一家不大不小的律所。
“琳琳,我问你个事。”
“说。”
“如果房子是婚前全款买的,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离婚的话,房子怎么算?”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婚前全款,只有你的名字?”
“嗯。”
“那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归你,跟对方没关系。”
“确定?”
“确定。别说你没加名字,就算他想争也争不了。法律很清楚。”
我说了声谢谢。
“等等,”林琳说,“苏晚,你是不是——”
“没事。我就随便问问。”
“真的?”
“真的。”
我挂了电话。
坐在工位上,看着电脑屏幕。
屏幕上是这个月的财务报表。
我是会计。
我每天跟数字打交道。
但我从来没有给自己的婚姻算过一笔账。
现在该算了。
4.
从那天起,我开始留心。
以前不想看到的,现在全看到了。
周末,嫂子带乐乐去游乐场。
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给乐乐买了新衣服、新玩具。
“这件恐龙卫衣好看吧?打完折两百八。”
她对婆婆炫耀。
婆婆说:“好看好看,我们乐乐穿什么都好看。”
我在厨房洗碗。
两百八的衣服买得起。
一分钱的水电费出不起。
又过了几天,我发现了另一件事。
那天陈卫东洗澡的时候,手机放在床头。
来了一条微信。
是婆婆的。
我平时不看他手机。
但那天,我拿起来看了。
婆婆发的消息:
“儿子,房子加名字的事你跟小苏说了没有?过完年赶紧办,别拖了。”
陈卫东的回复:
“妈你放心,过完年我就跟她说。她不会不同意的。”
婆婆:“那就好。你大哥那边也催了好几次了,说万一你们离婚,房子跟他们没关系。先加上名字,踏实。”
陈卫东:“知道了妈,我有分寸。”
我看着屏幕。
一个字一个字看完。
然后把手机放回原处。
过完年就办。
她不会不同意的。
万一你们离婚,房子跟他们没关系。
先加上名字。
原来如此。
原来这就是“一家人”。
原来他们要的不是亲情。
是我的房子。
我继续往上翻。
婆婆的聊天记录很长。
我快速扫了一遍。
有一段是上个月的。
婆婆:“小苏这个人太抠了,我让她给乐乐报个英语班,她说贵。三千块钱都舍不得出。”
陈卫东:“妈,那不是她的孩子……”
婆婆:“什么叫不是她的孩子?乐乐是你侄子!一家人!”
婆婆:“再说了,她有那个闲钱买那些破书,就没钱给乐乐报班?”
陈卫东没回复。
沉默就是默认。
我又翻到另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