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室友小说里的混混男主》第4章 生活系统,剧情它只有开头和结尾
生命储蓄空间
林琛的灵魂漂浮在灵泉池上,与泉水里飘出的白雾一点一点融合,慢慢变成了实体。
不远处,一株闪烁着淡淡金光的古树上,吊着一颗果子,眨巴着大眼珠子瞅着漂在灵池上的影子。
白果果歪头询问,“树树,这是新主人吗?他的味道好熟悉呀。”
生命树摇了摇树干上的叶子,它也觉得那凡人的气息很是熟悉。
看着周围的一切,林琛一脸呆滞,他这是又穿越了?
他刚刚是在……等等!他现在为什么是飘着的?这是哪个时空?咋还没引力了呢???
一阵猛烈的失重感让林琛心跳加速。
就在他以为自己又要掉进河里时,从水里翻上来的一股强烈气流直接将他给拍了出去,林琛重重的砸在了生命树旁,连带着白果子也掉了下来。
林琛:我艹艹艹……
白果:哎呦哎呦哎呦……
林琛摸了摸屁股,居然不疼!不过刚才是谁在说话?
“谁,出来!”
藏在树后头的白果果眼冒金星,好晕啊,它不想说话,它可以装没听到吗?
“这是哪儿?看起来仙气飘飘的,我不会是穿越到什么了不起的仙界了吧?”
“阿恘>3<”
林琛一个激灵,这回没听错了,“谁,我再说一遍,出来。”
白果果:臭草草鼻子好痒痒。
簌簌唰唰的声音从树后边传来,林琛转过身就看见一光滑的白团子,一扭一扭的过来。
这是什么物种?
林琛看着这异种生物应该没什么攻击性,便抬腿迎了上去。
“小家伙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哪个种族的?”
“阿恘——啊——恘——”
白果果默默地翻了个白眼:你才是东西呢。
白果果仰着身子,看着蹲在前边的人,突然社恐了,哎呀好长时间没见人了,不会说话了怎么办。
扭捏了好一会儿,才细声细语道“主人,我是白果,嗯我以前——以前?我好像忘了……哦!对了,我现在有个新的身份,是主人的生活系统,然后嗯,没有了,请多多指教。”
白果说完,凭借着仅存在脑海里的记忆,很是礼貌的冲着林琛鞠了一躬,不成想却脚底一滑栽了个跟头,直接滚到了林琛脚边。
林琛:……行这么大礼吗?
林琛把白果揪起来,放在手心里:“你现在是属于我的,那白滚滚,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叫什么?”
“白滚滚叫谁?”
“白滚滚叫你。”
白果果偷笑一声,笨笨主人你知道自己叫白滚滚就行。
林琛后知后觉明白自己上当了,抬手就是一个脑瓜崩:“居然套路我。”
“疼~主人欺负我,哼。”白果气呼呼的扭过身去。
还生气了?“要不我哄哄你?”
“好呀好呀!”
林琛还没哄,小家伙自己就自己又转过来了,那小模样看着真真可爱。
白果软糯糯的身子在掌心打滚,奶声奶气的说道:
“这是生命储蓄空间,旁边那颗闪光的树叫生命树,它是这个空间的主人,我们之前是搭档,但是好像都不记得了,跟大树说话要用神识传递,但是它到现在还没搭理过我,就老是摇叶子。还有,还有……我忘记了!”
“忘记什么了?”林琛继续追问,手指不由自主的在白果果圆润的肚子上捏了捏。
“我忘记自己是带着什么任务来了。”
林琛搓了搓手指,威胁意味十足:“哦?现在想起来了吗?”
白果果缩瑟的团成一团,怯生生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林琛:“想起来了,我现在兼职主人的生活系统,负责主人的生活需求。”
“兼职?那你以前是干嘛的?”
林琛这会就像狼外婆似的,诱哄着小白果子一步步套消息。
不远处的生命树疯狂的摇了摇树枝,识海里一个劲的自言自语:蠢东西,傻果子。
“呜~果果忘记了……”
“忘记就忘记,不想了,你现在跟着我就行。”林琛揉了揉果子光滑的脑袋瓜说道。
“那好吧,主人我……。”
白果果还没说完就被一道深沉的声音打断。
“主人,你该出去了,灵魂刚修复完成,得尽快归位人身融合。”
白果果听着声音,眼睛一亮:“是树树,树树说话啦。”
林琛顺着声看过去,生命树没有动静,只是树枝在摇动。
“差点忘记我穿越了,那我现在要怎么出去?”
毫无征兆,林琛再次感受到天旋地转,差点又晕吐了。
……
卫生站林秦拿着毛巾,正在给病床上的人擦汗。
“不是……慢点我……不行”
林秦听着自家小四嘴里嘟囔着什么,凑近去听,又不说话了。
“吓着做噩梦了?有大哥在不怕啊,等你醒了就把那头猪给宰了,让你嫂子炖了汤给你补补。”
……
灵魂刚归位,林琛就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铺天盖地而来的片段,压迫的神经疼。
草……这滋味可真难受。
气息慢慢平稳下来……
华国,灵水大队,林宸,林岩,秦雪花,知青,娶亲,回城,陷害,抛夫弃子,…………公司,总裁,人生赢家。
这些画面在脑海里闪过,越来越清晰。
谁能想到,他竟然能穿到小说里,这该不是白黑无常那两只老鬼故意整他的吧?
似曾相识的地点、人物、事件,正是他大学室友,排行老三的三哥专门写给他的小说。
具体内容是,同音不同字的林宸,一个年代崛起发家打脸的男主小说↓
在家排行老四(参考大学舍友排名),从小在家人溺爱中长大(无脑偏爱那种),在家乖乖小子,在外混混头子(过家家那种,有几个铁头小弟),看上了个知青,娶回来当老婆,结果人家看不上他,纯粹是看上他在家里受宠不干活。
所以后来就是,知青为了回城勾搭了另一个嫉妒林宸的混混,结果怀孕后怕被发现,又陷害他离了婚,把孩子丢下就走了。
知青走后也没联系另一个混混,结果混混一生气就把人知青勾搭他孩子也是他的说了出来,林宸精神心里受不了了,生了一场病,发烧得了个系统。
之后读书、考大学、做生意创业,成了公司总裁,一次酒会上遇见知青前妻,用实力打脸,最后人生圆满的故事。
呃……
具体细节他也不清楚,因为三哥(室友)写的两万字开篇没过审,倔强的三哥硬是坚持写了个粗略的大纲表达对自己作品的尊重。
所以他知道的就只有小说的开篇和结局。
啊,这可真是……棒棒哒!
林琛此刻恨不得当场磕一个,以表感谢三哥写的完美结局。
简单回忆了一下剧情,小说开始是知青下乡,那个所谓的前妻知青这会儿还没来村里呢。
换句话说,他的剧本掌握在自己手里,那还怕个毛啊~!
想他林琛,啊不,林宸,想他林宸现在一手生活系统,一手生命空间,想想就想上天,他现在可得好好计划一下他新的生活啊。
……
“大哥,我来看着小弟,你快回去吃饭吧。”
林宸回忆了一下,如果记忆没错的话,说话的这应该是二哥林宇。
不知道是不是三哥名字取的巧,现在记忆中他们兄弟姐妹的名字,每个都有说头。
大哥林秦,各取了爹娘的姓为名字。
二哥林宇,是他娘在下雨天生的,同音不同字。
三姐林糖,是因为他娘怀孕的时候老馋甜的东西。
老四就是他——林宸,他是后半夜天快亮的时候出生的,不靠谱的爹随手取了个晨字,他娘没打算再生,说他是小宝贝,就把晨字换成了宸。
他爹林岩上过几年学,当年对秦雪花一见钟情,写了封情书结果人家看不懂,据说当时还因此闹了个笑话,以至于林岩立志要把毕生所学全部教授给秦雪花。
他从来没有感受过家的温暖,有新奇,有开心,还有一丝兴奋,好像被弄死也不是件坏事嘛!
他也有父母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