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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又不堪的一晚,我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度过的。
我只知道齐安易没有再回来。
而十二月的夜晚,又太冷。
冷到我裹紧被子,寒气还是无孔不入的将我包围。
我几乎一夜没睡,脑子里天人交战。
我已经决定了离开,但又不甘心把一切拱手让人。
凭什么要我放弃一切,而他们的代价只是——
失去我?
「棠棠,你怎么了?脸色好差啊。」
同事调侃的笑道:
「你出一趟差,好像把魂都弄丢了。」
我僵硬的扯起嘴角,听着他们的闲谈。
他们正讨论小说中男女主至死不渝的爱情。
「女主无论在什么地方,男主都能第一时间找到,这不是爱是什么?」
接水的动作顿住。
那些曾经被我忽略的细节,现在一一浮现,而我终于迟钝的后知后觉。
我想起一开始去找情绪崩溃的许蔓,齐安易不情不愿,要我哄着才肯起身。
而后来,他总是在第一时间穿上外套。
我们也从两人一起,变成了更高效率的分头行动。
我打了无数电话,喊哑了嗓子也找不到人。
可齐安易总是能轻易的将许蔓从犄角旮旯的地方领出来。
他们说是碰巧。
我没有多想,也没心思多想。
看到许蔓站在我眼前,我只觉得庆幸。
庆幸她还好好的,庆幸还有齐安易能找到她。
还有什么是被我疏忽的?
哦,还有许蔓做的早餐。
从给我的独一份,变成「不小心做多了」,于是便让齐安易顺手解决。
三个人宅家看电影,一个在我眼中无聊至极的片段,却能让他俩不约而同的笑出声。
……
我是挺蠢的。
被所谓的爱情和友情所蒙蔽。
成了一个心盲眼瞎的傻子。
「纪棠!水满了!」
滚烫的热水洒在了我的手背,我慢半拍的感受到疼痛。
手上已经被烫出了几个水泡。
简单的冲了下冷水,我请假去了医院。
挑破水泡的过程其实挺疼的。
但是只有挤出脓液,伤口才能快速愈合。
我定定的看着医生的动作,拨打了搬家公司的电话。
哪怕我走了,也不想让许蔓就这么顺理成章的成为我婚房的女主人。
脓液,就应该为千夫所指,发烂发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