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八零军婚:作精她媚得人心颤》中的岑啾啾傅砚书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年代类型的小说被草莓酥皮舒芙蕾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八零军婚:作精她媚得人心颤》小说以111565字连载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
八零军婚:作精她媚得人心颤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岑啾啾坐在宽敞明亮的傅家餐厅里,面前的白瓷碗里是熬得稠糯喷香的白米粥。
旁边几个青花瓷碟子里,摆着酱排骨、红烧肉、清蒸鱼,还有一碟翠绿的炒时蔬。
她舀起一勺温热的粥送进嘴里,米油裹着热气滑进胃里,舒服地喟叹一声。
但她的眼睛,早就牢牢锁定了那盘酱色油亮的红烧肉。
岑啾啾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肉块,送入口中。
牙齿轻易咬开酥烂的外皮,丰腴的肉汁和浓郁的酱香瞬间在口腔里爆开,油脂的香气混合着酱油的咸甜,直冲脑门。
这口肉让她满足得几乎眯起眼。
她想起以前在娘家,那个拥挤昏暗的厨房。
肉是绝对的稀罕物,只有逢年过节,桌上才能见到一点可怜的肉沫星子。
母亲总是把那点少得可怜的肉末,一股脑拨进弟弟碗里,嘴里念叨着。
“你弟弟是男娃,正在长身体,要多吃点。”
那时的岑啾啾,就会在桌下死死掐着自己的大腿,眼睛盯着弟弟碗里那点油光,心里烧着一把不服输的火。
凭什么?我就不需要长身体吗?我饿起来,肚子叫得比他还响!
她从不乖乖听话。
她会趁母亲转身,飞快地从弟弟碗边“刮”走一筷子肉沫,或者眼疾手快地抢走父亲筷子下那块稍大一点的。
为此没少挨骂,甚至挨过打,但她下次还敢。
吃到嘴里,才是自己的。
那是她在那段匮乏岁月里,学会的最朴素的真理。
现在,坐在这光洁的餐桌前,望着满桌的肉菜,再没有人会跟她抢,更没有人会说“你不配吃”。
傅家的伙食标准,远超过她以前对“好子”的所有想象。
岑啾啾下筷子的速度更快了,专挑肉多的部位。
所以,她更要狠狠地吃,大口地吃。
酱排骨啃得净净,红烧肉一块接一块,腮帮子塞得鼓鼓的,也顾不上什么吃相了。
仿佛要通过这种近乎贪婪的进食,把过去亏欠自己的,统统补回来。
油渍沾到了嘴角,她也只是随手用手背一抹,继续投入这场与肉食的“酣战”中。
跟什么过不去,都不能跟肉过不去。
这是她岑啾啾,在饱暖之后,给自己立下的第一条,也是最快乐的一条规矩。
吃着吃着,她甚至觉得,如果能一直这样有肉吃,傅砚书那块冰木头好像也没那么难忍了,傅淑楠的白眼好像也没那么刺眼了。
果然,胃填满了,心也就踏实了一大半。
岑啾啾夹起第N块红烧肉时,动作忽然慢了下来。
油亮的酱汁顺着筷子尖滴回碗里,她却有些走神了。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弟弟岑景行瘦小的身影。
其实吧。
景行那小子,挺好的。
记忆里那个总是跟在父母身后、沉默寡言的男孩。
他在妈妈把肉沫全拨进他碗里、并且因为自己抢肉而扬起巴掌时,总会偷偷地、飞快地用筷子把自己碗里的肉沫再拨回她碗里一些。
然后迅速低下头,假装扒饭,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爸妈,觉得儿子是,女儿是迟早泼出去的水。
可弟弟那点笨拙的、偷偷摸摸的“让”,是那个家里,为数不多让她觉得不那么冷的东西。
她嚼着肉,滋味却有些复杂起来。
她甚至很羡慕弟弟的名字——岑景行。
多好听,多有文化。
听说是爸妈咬牙省出钱,专门请镇上那位读过私塾、会说书的老先生取的。
老先生捻着胡子说着。
“‘高山景行’,语出《诗经》,寓意品德像山一样崇高,行为如大道般光明正大。
这名字,有古意,有讲究,能引导孩子向善向上。”
再看看自己的名字——岑啾啾。
就因为出生那天,屋外树上鸟儿叫得特别欢,叽叽喳喳“啾啾”个不停,爹妈觉得是个兆头,随口就定了。
简单,顺口,也廉价得跟路边的狗尾巴草似的。
她曾经多么渴望一个像“岑景行”那样,带着书卷气、被郑重赋予期望的名字。
岑啾啾初中时,自己偷偷在作业本上写的名字。
那时她已经学了不少字,心里揣着点模糊的向往。
她给自己取了个新名字:岑书涵。
她觉得“书”字有文气,“涵”字有深度,合起来就是“有才学、有涵养”,听着就像城里那些穿着净衬衫、说话轻声细语的女学生。
她偷偷在草稿纸上练了无数遍,写得工工整整,越看越喜欢。
可这秘密被妈妈发现了。
换来的不是理解,而是一顿狠狠的笤帚疙瘩和厉声斥骂。
“死丫头!翅膀硬了?连爹妈给的名儿都敢改?书涵?你也配?!不好好活净想些没用的!”
那顿打,打碎了她那点小小的、关于“文化”和“体面”的幻想。
也让她明白了,在那个家里,她连给自己取个名字的资格都没有。
如今,她用力咀嚼着口中的肉,像是要把那份不甘也一同咽下。
后来她也想通了。
啾啾就啾啾吧。
鸟儿叫得欢,说明有生气,有活力。
她岑啾啾,就是要像鸟一样,飞出那个憋屈的家,飞得高高的,活得响响亮亮的。
别人一听这名字,就知道她不是个闷葫芦,她是有声音、要表达、要使劲扑腾的。
这么一想,嘴里这块肉仿佛又恢复了它纯粹的、令人满足的香气。
她撇撇嘴,把关于弟弟和名字的那点酸涩思绪甩到脑后,重新专注于眼前的美食。
名字是爹妈给的,改不了。
但子怎么过,肉怎么吃,可是她自己说了算。
岑啾啾想着,又夹起一大块酱排骨,恶狠狠地咬了下去。
岑啾啾吃美了,心满意足地放下筷子,靠在椅背上,轻轻揉了揉吃得滚圆的肚子。
胃里暖烘烘、沉甸甸的感觉,驱散了最后一点起床时的郁闷。
一个念头自然而然地冒出来。
今天去接一下傅文博那小子放学吧。
昨天回来闹得鸡飞狗跳,都没顾上看他一眼。
他肯定被自己突然跑掉的举动吓得不轻,也不知道昨晚睡得好不好。
这个想法让她心里掠过一丝极细微的、类似针尖划过的不适。
但那股微弱的悸动还没来得及成型,就被她脑海里更响亮的声音迅速压了下去,碾得粉碎。
岑啾啾几乎是立刻为自己找到了无可辩驳的理由。
他都多大的人了?五岁?还是六岁?总之是个小男子汉了!
这点风浪都经不起,以后怎么成器?
她这当妈的,是在培养他的独立性和应变能力!
这叫挫折教育,懂不懂?
她甚至理直气壮地搬出了自己的童年。
想她岑啾啾,六岁的时候在嘛?
天不亮就得跟着上山砍柴,小手磨出血泡是常事,回来还得喂鸡烧火。
饿肚子更是家常便饭,哪像傅文博,生下来就锦衣玉食,没挨过饿没受过冻,连掉头发都有爷爷大惊小怪。
这么一对比,她那点微不足道的愧疚感彻底烟消云散,转而升腾起一股近乎施恩般的自得。
他能吃得饱、穿得暖、住在这公馆一样的小洋楼里,还能背着书包去上城里最好的学校,识文断字。
这叫什么?这叫逆天改命!
都是她这个当妈的,嫁进了傅家,才给他挣来的泼天富贵!
岑啾啾的思路越发顺畅,甚至带上了点居高临下的怜悯。
看看荷花村,看看她那些堂兄弟、表姐妹家的孩子,哪个不是放学就得上山下田,喂猪打草?
能读完小学的都没几个,更别说来城里见世面了。
傅文博这小子,投胎到她肚子里,简直是祖坟冒青烟,他该偷着乐,该谢谢他这个有本事的妈才对!
想到这里,岑啾啾最后一点心理负担也没了。
她施施然站起身,对着光可鉴人的碗柜玻璃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领,决定下午就出门,去学校门口放学接一下儿子。
当然,她得好好想想,该怎么让那小崽子明白。
你如今拥有的一切,都是你妈我奋斗来的。你得记着,得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