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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年我二十五岁。

后来弟弟要买车,要结婚,要生孩子。

每一次,都是我出钱。

每一次,都是我。

可是——

全家福里没有我。

财产分配里没有我。

只有一张照片。

我盯着那张纸,盯着那句话。

“林欣对此房产无任何权利。”

无任何权利。

我突然想起买房那天,妈说的话。

“你放心,房子写我跟你爸的名字,以后也是你们姐弟俩的,不会亏了你。”

不会亏了你。

一百二十七万,换一张照片。

这叫不会亏了我?

我攥紧了那张纸。

纸被我捏皱了。

我不在乎。

我把那张纸拍了照片,存进了手机。

然后我把本子放回了原处。

我坐回沙发上,开始想。

他们觉得这套房子是他们的。

他们觉得理所当然。

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们的名字。

但是——

我记得,买房那天,我让妈签了一个东西。

那年我刚大学毕业,学的是法律。

虽然我没从事法律工作,但我知道一些事。

借名买房,要有书面协议。

那天,我让妈在一张纸上签了字。

内容是:

“本人林秀珍、林国强确认,城东明珠花园小区1栋602室,实际出资人为林欣,因限购政策,借用本人名义购买。本人对该房产无任何权利,待条件允许时,无条件配合过户至林欣名下。”

那张纸,我一直留着。

在我出租屋的柜子里,和房产证复印件放在一起。

五年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用到它。

因为我相信我妈。

我相信她说的“不会亏了你”。

但现在——

我站起来,给公司发了一条消息。

“我需要再多请三天假,家里有急事。”

然后我拿起车钥匙,出了门。

我要去拿那张纸。

6.

我开了一个半小时的车,回到我住的那个城中村。

月租八百的出租屋,没有窗户,隔音很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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