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赵家庄第三生产大队。
买方:赵福来。
面积:三亩二分。
价格:人民币八百元整。
期: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七。
最下面,盖了公章。
赵家庄第三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的公章。
旁边还有大队长的签名,还有一个手印。
纸已经发黄了,但字迹清楚,公章清楚。
四十多年了。
我盯着那张纸看了很久。
我爷爷的名字写在上面。赵福来。
八百块钱。
他卖了一年的粮才攒够。
我把地契重新用油纸包好,没放回墙里。
我拿了个密封袋装上,放进我的包里。
明天。
明天我去镇上。
5.
镇上有个法律服务所,我以前不知道。
是老吴告诉我的。
老吴是隔壁村的,当年帮我找人抬棺的那个。这些年一直关照我,逢年过节送点东西过来。他不姓赵,不参与赵家的事,但什么都看在眼里。
“秀兰,你那块地我是知道的。你爷爷当年买地的时候,我爹在场。真金白银掏的钱,大队开的手续。”
“老吴叔,你能帮我作证吗?”
“作证没问题。但你得有硬东西,光靠人说不管用。你去找个律师,让专业人看看你那张地契还顶不顶事。”
镇上法律服务所的周律师是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戴眼镜,说话很快。
我把地契拿出来,他看了半天。
“赵女士,这份契约形式上是八十年代初农村土地买卖的常见格式。有卖方、买方、面积、价格、公章、签名。从法律效力上说——”
他推了推眼镜。
“需要查一下县里的土地档案,看有没有存底。如果县档案馆有对应的记录,这份地契的法律效力是非常强的。”
“能查?”
“能查。八十年代的土地交易,县土管所(现在叫自然资源局)会有存档。我帮你查。”
“要多长时间?”
“一到两周。”
他又看了看地契。
“另外你说村里有一份九七年的会议纪要,把你这块地划为集体?”
“对。”
“那个也要查。九七年的确权,应该在乡镇一级有备案。如果乡镇没有备案记录,那份纪要的真实性就有问题。”
他把地契小心地放回密封袋。
“赵女士,如果档案能对上,你这块地的权属是很清楚的。谁来都翻不了。”
我从法律服务所出来的时候,太阳快落山了。
镇上的街道不长,两边是小饭馆和五金店。
我走在路上,手里攥着包带。
包里是那份地契。
从乡政府拿到举报信到今天,九天了。
九天里,堂伯来过我家三次,赵婶来过两次,赵秀芬来过一次,村里微信群议论了无数次。
没有一个人问过我:
“秀兰,你有没有地契?”
没人觉得我可能有。
或者说,没人觉得我一个人能有什么底牌。
两周以后,周律师打来电话。
“赵女士,查到了。”
我攥紧了手机。
“县自然资源局存档里有一份完全对应的记录。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七,赵家庄第三生产大队出让三亩二分土地给赵福来,价款八百元。有存档编号,有原始登记表。”
“那九七年的会议纪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