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每天睡在我旁边。
他知道。
他什么都知道。
5.
我没有回赵家。
我去了刘芳的律师事务所。
刘芳是我初中同学,在市里做律师。我们一年见不了两次面,但她的手机号我一直存着。
“你说什么?”
她看完我打印的那张纸,又看了一遍。
“伪造签名办离婚?”
“你确定这不是你签的?”
“确定。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件事。”
刘芳把纸放在桌上。
“周敏,这不是民事。伪造他人签名办理离婚登记——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还有可能构成诈骗。”
“什么意思?”
“意思是,他可以坐牢。”
我看着那张纸。
“但首先你需要做笔迹鉴定,”刘芳说,“证明这个签名不是你本人签的。这是第一步。拿到鉴定报告,这份离婚协议就是无效的。你的婚姻状态恢复为已婚。”
“然后呢?”
“然后,如果有财产争议——比如拆迁款——你作为合法配偶,依法享有分配权。而对方伪造你的签名试图让你净身出户,这是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法院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你的权益。”
她看着我:“你想怎么办?”
我想了很久。
不是想要不要追究。
是想我这十年到底算什么。
月供四千八,一百二十个月。五十七万六。
装修十五万。
婆婆住院八万七。
小叔子彩礼八万。
年节红包、人情往来、常家用——
我不知道具体多少。但我知道,这十年,我的工资卡几乎没有一个月有余额。
“刘芳,你帮我查一个东西。”
“什么?”
“我的银行流水。十年的。每一笔。”
刘芳看了我一眼。
“你想算清楚?”
“我想看看,这个家到底花了我多少钱。”
当天下午,我去银行打了十年的流水。
一百二十个月。
每一笔扣款都有去处。
刘芳帮我整理。
一项一项,一笔一笔。
房贷月供4800×120个月 = 576000元
翻建房屋首付 = 150000元
装修(分三次付款)= 153000元(比我记忆的多了三万——有一笔是赵建军让我“先垫一下”的水电改造费,后来再也没提过)
婆婆住院 = 87000元
小叔子彩礼 = 80000元
家庭常(超市、水电煤、孩子学费等,按月均3500估算)×120个月 = 420000元
人情红包、年节开支(按年均8000估算)×10年 = 80000元
信用卡利息(长期循环还款)≈ 35000元
加起来。
一百五十八万一千块。
不,有几笔小的没算进去。赵建军手术取钢板那次,七千六。孙丽生孩子我随的礼,五千。婆婆六十大寿我出的酒席钱,一万二。
一百六十万出头。
刘芳算完,沉默了很久。
“周敏,你一个月工资多少?”
“现在六千八。前几年更少。”
“十年平均五千五左右。十年总收入大概六十六万。”
“但你实际支出超过一百六十万。”
“差额你怎么补的?”
“借的。信用卡。找我妈。找朋友。”
她把笔放下。
“所以你不仅把自己全部收入投入了这个家,还倒贴了将近一百万的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