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主角是秀秀姐周霆琛的小说《谁见槐花似雪飞》是由作者“福星”创作的现代言情著作,目前完结,更新了10485字。
谁见槐花似雪飞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胡同口的秀秀姐是个傻子。
她少了只右耳,满身伤疤,年轻时还在窑子染了脏病。
她整蹲在那棵枯死的槐树下,嘴里喃喃的,谁也听不清念叨什么。
“等槐树开花,他就来接我,可我好像等不到……”
那,她又来找我写信,我听清了她反反复复念叨的名字。
周霆琛。
我心头一跳。
那位名震沪上的周少帅。
去年登报,娶了留洋回来的厅长千金。
不久后,一队兵痞打着搜查乱党的名号闯进胡同。
混乱中,秀秀姐扑过来替我挡了。
她气若游丝,手紧紧攥着我。
“槐树……开花了吗?”
1.
混乱持续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
兵痞们抢了值钱的东西,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撑起身,秀秀姐软软地滑到我怀里。
“秀秀姐,撑着点,我带你找大夫。”
我想扶她起来,手却抖得厉害。
她吐了口鲜血,,。
“芳芳,槐树、开花了吗?”
她声音很轻,每个字都带着血沫。
我鼻子一酸,眼泪掉下来:
“开了,秀秀姐,槐花开了,你看……”
我指着那些枯枝,话堵在喉咙里。
秀秀姐却笑了,嘴角扯出一个难看的弧度:
“你骗人。
北平的槐树,从来不开花……”
她松开我,摸索着掏出一块用破布层层包裹的东西。
布已经浸透了血,她颤抖着解开,露出里面的半块玉佩。
她将玉佩塞进我手里。
秀秀姐喘着气,每说一个字口都剧烈起伏。
“芳芳,你教我写过他的名字,这个给他。”
“问问他,槐树,为什么不开花……”
这一句话,瞬间撞开了记忆的闸门
我认得几个字,在这胡同口摆个小摊,专替人写家书、读信函。
她是常客,总捏着不知从哪儿省下的铜板,怯生生地来。
只央我一遍遍教她写“周霆琛”三个字。
“秀秀姐,你先别说话,我带你去找大夫!”
我咬牙想把她抱起来,可她太轻了,轻得像一把枯柴。
秀秀姐摇头,血从嘴角溢出来。
“芳芳,我跟你说个故事吧。”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我不得不趴下去,把耳朵凑近她的嘴。
秀秀姐的故事,始于一座深宅大院,一个弥漫着书墨香气的书房。
她叫沈知秀。
她的父亲是沈崇山,曾是雄踞一方、能征善战的悍将。
后来他退了下来,在北平置办了偌大的宅院,当起了寓公。
但门生故旧遍布军政两界,依旧不容小觑。
她是嫡出的大小姐,本该锦衣玉食,可惜母亲生她时难产死了。
父亲娶了续弦,第二年就生了妹妹沈知雅。
“妹妹聪明,会弹钢琴,会说洋文。”
秀秀姐咳嗽起来,每咳一声肩膀就涌出更多血。
“我笨,说话慢,父亲不喜欢。”
直到她十四岁那年,父亲收了个学生。
叫周霆琛,江南人,父母早亡,是沈崇山故交之子。
沈崇山见他聪慧,便留在身边栽培,说是学生,实则是为将来培养心腹。
“他第一次来书房,我正偷看《西厢记》。”
秀秀姐的嘴角弯了弯,那是一个属于少女的、羞涩的笑。
“被他撞见了,我好怕,怕他告诉爹爹。”
“可他没有,他说,这本书他也喜欢。”
从那天起,书房成了少年少女的秘密天地。
周霆琛教她认字,教她读诗,教她写毛笔字。
他说江南的槐花开的时候一树一树的粉白,比北平的风沙好看多了。
“他说,等槐花开了,带我去看。”
秀秀姐说到这里,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
我手忙脚乱地用袖子擦她嘴边的血,可怎么也擦不净。
“秀秀姐,别说了,我们先……”
她抓住我的衣襟,手指冰凉。
“让我说完,芳芳,我就快没时间了。”
她继续说。
十七岁那年春天,周霆琛偷溜进她房里,在她发间了一支绒花簪子。
他说:“知秀,等你满了十八,我就跟老师提亲。”
秀秀摇头:“父亲不会同意的,你是他的学生,他是要重用你的。”
周霆琛笑了,笑容里有她看不懂的东西。
他说,那我们就私奔。
去江南,看槐花。
秀秀姐的声音开始发抖。
“我相信了,我真的,相信了。”
变故发生在那个冬天。
2.
沈崇山突然被带走,罪名是通敌叛国。
宅子被封,继母带着妹妹匆匆搬去了天津租界。
秀秀姐想去找周霆琛,可刚出后门就被人捂住嘴拖上了一辆黑棚马车。
醒来时,她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房间里坐着个穿洋装的年轻女人,烫着时髦的卷发,涂着鲜红的唇膏。
那女人说,她叫陈梦晴。
“她说,爹爹通敌的证据,是霆琛哥哥交给警察厅的。”
秀秀姐的眼睛空茫茫地望着天空。
陈梦晴当时说了很多残忍的话。
她说周霆琛早就与她定了亲,她父亲是警察厅长,能助他平步青云。
她还嗤笑着,说秀秀真是个傻子。
是个被他们利用来传递消息、偷看沈崇山文件的傻子。
秀秀哭着摇头,一遍遍地说她不信,霆琛哥哥不会这样对她。
……
陈梦晴笑的更大声了。
她让人按住秀秀姐,拿过一支烧红的铁钎。
“她说,我这张脸,看了就让人生厌,说我这只右耳,听了太多不该听的话。”
秀秀姐的右手颤抖着摸向耳边那个狰狞的残缺。
“留着,没用。”
剧烈的疼痛瞬间吞噬了秀秀姐的意识,她惨叫着昏死过去。
再醒过来时,秀秀姐已经在一个暗无天的地方。
打扮艳俗的女人捏着她的脸打量,啧了一声:
“脸毁了,耳朵还少一只,晦气!这模样,送到最低等的窑子里也卖不上价了,脆……”
秀秀姐说到这里,突然不说了。
胡同里死一般寂静。
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隐约的哭声。
“后来呢?”我轻声问,声音沙哑的厉害。
秀秀姐眨了眨眼,一滴泪从眼角滑落。
“后来,我像条狗一样,被扔到了,最脏最乱的地方,苟延残喘熬了三年,才找到机会逃了出来。”
“我没地方可去,只能回北平。”
“我在树下等,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我想亲口问他,到底有没有,哪怕一刻,是对我真心的……”
话没说完,她头一歪,昏死过去。
“秀秀姐!秀秀姐!”
我拍她的脸,触手一片冰凉。
不能再等了。
我咬牙把她背起来,一步一步朝胡同外挪去。
她轻得像片叶子。
可每走一步,我都能感觉到她的生命正从我背上一点点流逝。
刚走到胡同口,远处突然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
还有整齐的脚步声。
3.
我背着秀秀姐,躲进了巷子深处一间废弃的土地庙。
把秀秀姐放在草堆上,我撕下衣襟给她包扎伤口。
血暂时止住了,但她的呼吸越来越弱,口几乎看不见起伏。
“秀秀姐,撑着点,等外面安静了我们就去找大夫。”
我握着她的手,不停地跟她说话,怕她一睡就再也醒不过来。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我正要松口气,秀秀姐突然睁开眼睛。
这一次,她的眼神很清明,清明得可怕。
她说,“芳芳,我是不是要死了?”
我喉咙发紧,说不出话。
秀秀姐却笑了:“死了也好,这世道,活着太累。”
她从怀里又摸出一样东西。
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旧报纸。
她颤抖着展开,指着上面一小块新闻让我看。
那是一则订婚启事,登在六年前的《申报》上。
“周府霆琛公子与陈府梦晴小姐,经双方家长商定,缔结婚约。
佳期另卜,特此敬告亲友。”
期是民国十五年,腊月。
而秀秀姐说,周霆琛送她绒花簪子、许诺提亲,是民国十六年春天的事。
秀秀姐的手指摩挲着那行铅字,指甲缝里全是血污。
“他骗我。”
“从一开始,就在骗我。”
“他接近我,是为了通过我传递消息,给南边的人。”
“陈梦晴的父亲是警察厅长,他需要这份姻亲。”
她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掉了。
“而我,我只是个桥梁,用完了,就该拆掉的桥梁。”
我接过那张报纸,借着破庙窗棂漏进的微光,看见订婚启事旁边还有一小块新闻。
标题是:沈崇山通敌案终审,择枪决。
期是民国十六年,冬月。
也就是说,在沈崇山被定罪枪决前一个月,周霆琛已经和陈梦晴正式订婚了。
秀秀姐的声音轻得像叹息:“他娶了陈梦晴。
去年,登的报,我看见了。”
“我在窑子里,姐妹拿报纸包东西,我看见了那张结婚照。”
“他穿着西装,她穿着婚纱,真好看。”
她闭上眼睛,眼泪无声地流。
“我对着报纸看了好久,想找出一点,他被迫的痕迹。”
“可他的眼睛在笑,芳芳,他真的在笑。”
此刻,已是三更时分。
秀秀姐的体温越来越低,我脱了外衣裹住她,把她抱在怀里。
她突然问:“芳芳,你说,一个人,要有多狠的心,多深的算计,才能这样,面不改色地,骗另一个人?”
“骗到她,家破人亡,骗到她,生不如死?”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在窑子那三年,天天想这个问题。”
秀秀姐的声音越来越小。
“想得多了,就开始出现幻觉。”
“我看见槐树开花了,看见他来接我。”
“姐妹们都说我疯了,可能我真的疯了吧。”
她顿了顿,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疯到听见枪响,还以为是,他来接我了。”
话音落下,她突然开始剧烈咳嗽,大口大口的血涌出来,怎么止也止不住。
我手忙脚乱地去捂,可血从指缝里漫出来,染红了草,染红了我的衣裳。
“秀秀姐!秀秀姐你撑着!我这就带你去找大夫!”
我背起她冲出土地庙。
夜深了,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跑着,秀秀姐伏在我背上,气息微弱地拂过我耳畔。
她说:“芳芳,如果我死了,不要把我埋在槐树下。”
“我等的太久了,太累了,再也不想等了。”
“好,好,我答应你。”
我眼泪模糊了视线。
“秀秀姐你撑着,马上就到了,前面就有医馆……”
我的话戛然而止。
街角转出一队巡逻兵,刺刀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我下意识躲进阴影里,等他们过去。
可这一耽搁,秀秀姐的呼吸几乎听不见了。
“秀秀姐?秀秀姐!”
没有回应。
4.
我撞开医馆门时,老大夫刚披衣起来。
我把秀秀姐放在诊床上,噗通跪在地上。
“救救她!求您救救她!”
“多少钱我都给,我有钱,我……”
老大夫掀开盖在秀秀姐身上的外衣,看了一眼伤口,又探了探鼻息,然后缓缓摇头。
“姑娘,人已经走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走了?去哪儿了?”
老大夫叹了口气,指了指秀秀姐苍白如纸的脸:
“没了。
打穿了肺,失血太多,救不回来了。”
我爬过去,抓住秀秀姐的手。
那只手已经彻底冰凉,指甲泛着青紫色。
可她的眼还半睁着,望着医馆屋顶那盏昏黄的灯,像是还在等一个答案。
我轻声唤她:“秀秀姐,秀秀姐,我们到医馆了,大夫说你能好起来!”
她没有回应。
永远也不会回应了。
老大夫走过来,把手搭在我肩上:
“节哀吧。
这世道,死个人……太寻常了。”
是啊,太寻常了。
胡同里死了七个人。
明天太阳升起时,这条街上又会有新的尸体。
可秀秀姐不该是这样的。
她该是沈家的大小姐,该在宽敞明亮的书房里读书写字,该在春天去江南看槐花。
她不该少了只耳朵,不该满身伤疤,不该死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
死前还念念不忘一棵永远不会开花的槐树。
我在医馆里坐了一夜。
天亮时,老大夫递给我一碗热粥:“喝了吧。
活着的人,总得活着。”
我接过粥碗,手抖得厉害,粥洒了一半。
老大夫摇摇头,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小布包:“这姑娘身上就这些,你收着吧。”
布包里是那半块玉佩,那张旧报纸,还有一支褪了色的绒花发簪。
我握着玉佩,想起秀秀姐最后的话:“问问他……槐树为什么不开花”。
走出医馆时,天已大亮。
街上渐渐有了行人,报童扯着嗓子吆喝:
“看报看报!周少帅今抵达北平平!检阅驻军,视察防务!”
我浑身一震。
周霆琛来了。
就在秀秀姐死后的第二天,他来了北平。
我抱着秀秀姐的遗物,一步一步走回胡同。
李寡妇看见我,红肿着眼睛迎上来:“常姑娘,秀秀她……”
“走了。”
我说。
李寡妇的眼泪又掉下来:“这傻丫头……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我们叫了几个街坊,用那半匹洗得发白的蓝布裹了秀秀姐,把她埋在胡同后面的乱坟岗。
没有棺材,没有墓碑,只有一堆新土。
我在坟前了槐树枝,算是记号。
李寡妇烧了几张纸钱,灰烬在雨中打着旋,像黑色的蝴蝶。
“秀秀,走好啊……”她哭着说。
我跪在坟前,从怀里掏出那半块玉佩,轻轻放在坟头上。
“秀秀姐,你要的答案,我去替你问。”
我擦眼泪,转身朝胡同外走去。
身后是新坟,是枯槐,是秀秀姐永远等不到的春天。
身前是北平城,是那个叫周霆琛的男人,是一个我必须去要的答案。
走到胡同口时,我看见墙下贴着一张新告示:
“沪上周少帅霆琛,于今午后三时,在西郊大营检阅驻军。
各界人士可往观礼。”
落款处,盖着一个鲜红的印章。
我盯着那告示看了很久,然后伸手,把它撕了下来,折叠好,放进怀里。
秀秀姐,你看。
槐树也许永远不会开花。
但我偏要以这蝼蚁之身,去问问那云端之上的周少帅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