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过你学校。三次。”
我愣住了。
“第一次,你上初一。我在校门口等了两个小时。你妈报了警。”
他低着头。
“警察来了,说我扰未成年人。你妈拿出法院的判决书,上面写着——禁止我接近你。”
“什么判决书?”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
是复印件。上面写着——
“因苏建国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判决其不得接近未成年女儿苏念,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我看着那张纸。
“家庭暴力?”
“我从来没有打过你妈。”
他看着我。
“一次都没有。”
“但法院判了。”
“你妈找了两个证人。一个是她表姐,一个是隔壁邻居。她们说亲眼看到我。”
他停了一下。
“我请不起律师。我没有证据。我输了。”
“那你后来呢?”
“第二次我来找你,是你初三那年。我在你学校对面的小超市里等你。想远远看你一眼。”
他声音哑了。
“你妈不知道怎么知道了。她打了电话给学校。跟学校说我是危险人物。有暴力倾向。让保安把我赶走。”
我盯着他。
“第三次呢?”
“第三次是你高考那年。我去了考点。”
他笑了一下。很勉强。
“在马路对面站着。就想看你进考场。”
“看到了吗?”
“看到了。”
他的眼泪掉下来。
“你扎着马尾,背一个蓝色的书包。”
我记得那个书包。
二十块钱,地摊买的。
“我站在马路对面,不敢过去。怕被认出来,怕你妈又报警。”
他擦了擦眼睛。
“我远远地看着你走进考场。”
“就看了那一眼。”
面馆里很吵。隔壁桌在猜拳喝酒。
但我什么都听不见。
“那你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
“你妈换了你的手机号。我打过原来的号码,停机了。我不知道你的新号。”
“那你为什么不……”
我说不下去了。
他看着我。
“念念,我找了你八年。我托了十几个人打听你的消息。我每个月赚的钱,一半寄给你妈。我以为……至少这些钱,她会花在你身上。”
九十六万。
一分都没有到我手上。
“爸。”
我喊出这个字。
八年没喊过了。
他愣了一下。
然后哭了。
四十五岁的男人,趴在面馆的桌子上,肩膀不停地抖。
旁边的人看过来。
我没管。
“爸。你为什么当初不争抚养权?”
他抬起头。
眼睛通红。
“我争了。”
“那为什么……”
“因为你妈说——如果我争,她就带着你消失。让我这辈子都找不到你。”
他看着我。
“我怕真的再也见不到你。所以我放弃了。”
他停了一下。
“我想,至少她是你的亲妈。总不会亏待你。”
总不会亏待。
我想起六平米的小房间。
想起39.8度的烧。
想起额头上那道疤。
想起创可贴。
想起一碗方便面的生。
想起“你不一样”。
想起“不是亲生的就是养不熟”。
亲妈。
总不会亏待。
我低下头。
“爸,她告诉我,当年离婚是因为你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