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叶千帆的火爆新书诡道异仙:开局献祭我自己是由网络作者陈多财所编写的玄幻小说。简介:大尧国,雾城。“小杂种,你究竟什么时候从我的房子中滚出去!”说话的人是叶千帆的大伯母。人多说心宽体胖,但这胖婶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不仅脾气差,而且说话也是出名的尖酸刻薄。“这房子是我爹留下的,凭什么赶我…
《诡道异仙:开局献祭我自己》第1章 见书大吉
大尧国,雾城。
“小杂种,你究竟什么时候从我的房子中滚出去!”
说话的人是叶千帆的大伯母。
人多说心宽体胖,但这胖婶却是反其道而行之,不仅脾气差,而且说话也是出名的尖酸刻薄。
“这房子是我爹留下的,凭什么赶我走?”
叶千帆有些生气!
虽然他是穿越来的,但房子是本尊父亲留下的,凭什么要他搬!
“可拉倒吧,这房子是老爷子留下的,你大伯还活着,房子自然归你大伯所有!”胖婶继续颠倒黑白道:“你要想住这,你就得交租!不然就给我滚出去,明儿个有人要搬进来,给五百文一年,你能给我啥?”
“我虽然没给钱,但我每天起早贪黑的帮你劈柴烧火,揉饼擀面,甚至还帮你跑腿送饼,这都不算工钱的吗?”
叶千帆感觉很心塞。
自从本尊的父亲死后,胖婶就对他越发的苛刻,吃的没给多少,活却是干个不停。
而本尊正是劳累过度,摔倒在雾林边缘,这才被邪祟捉了送了性命。
正好便宜了叶千帆这个穿越者!
叶千帆刚来这个世界几天,也开始对于这个诡异的古代世界有所了解了,这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古代世界,而是一个充满邪祟的古怪地方。
除了城内,城外更是常年弥漫着浓郁的白雾。
而那些白雾里头传说满是那些游魂野鬼,一旦被捉住,就会被活生生吸干阳气而死,甚至死于邪祟的人,还特别容易诈尸!
所以这个世界便有了许多特殊的职业,像道士、走马弟子、和尚之类的职业都是相当受人尊敬的。
但同时也有较为低下的职业,比如背尸人和烧尸匠等!
这一行通常都没人愿意干。
所以上面规定了,子必须承父业,也就是说叶千帆这辈子也只能去当一个背尸人!
要不是他年龄不到,现在怕已经被胖婶推出去背尸赚钱吧?
“哟!现在还学会顶嘴了是吧?”
胖婶对于叶千帆的态度很不满意,不过她也不是很明白,叶千帆之前明明是个老实木讷的孩子,现在怎么变成牙尖嘴利了?
难道是发的那场烧,把脑子给烧坏了?
“我说的都是事实。”叶千帆继续说道:“再说了,这房子是爷爷留下的,还是我爹辛辛苦苦背尸攒钱买的,你心里有数!而且要不是你们非得让我爹去背那具凶尸,我爹也不会死……”
“啊!!!”
胖婶忽然尖叫了一声,打断了叶千帆的话。
然后干脆利落地坐在地上,用双手拼命拍打着地面道:“大家快来看呐!这侄子欺负婶婶了!”
“这侄子胆大包天,不仅霸占大伯的房子,而且连婶婶都敢打了!”
“你们都来评评理啦!”
“这一个大小伙仗着年轻力壮就欺负他的婶婶啦,亏他婶每天供他吃供他喝,他就是这样恩将仇报的呀!呜呜呜~”
胖婶边说,还边嚎啕大哭起来。
一副受了多大委屈的模样,不知道的人还真会以为叶千帆才是欺负人的那个。
此时……
叶千帆的大伯,叶符也被自家老婆的哭嚎声吸引了出来。
他额头上的皱眉很深,似乎是常年心情郁结而愁眉不展导致的,眼前这荒唐戏码也不是第一天出现了,所以他自然比谁都清楚发生了什么!
“够了够了!别闹了!”
“是我闹吗?”
胖婶见自己丈夫不帮她说话,顿时更恼怒了道:“是你大侄子欺负我!”
“我一个女人家家的,又要伺候你,还得伺候你侄子,我现在只不过让他一个大男人应该出去赚点钱而不是在这个家吃白食而已,你就心疼了是吧?”
“好啊,你们都欺负我,你们都觉得我一个女人不配当这个家,那我去死!”
“我去死你满意了吧!!”
胖婶说着,就真打算往雾林的方向冲去。
因为叶千帆这种下等人只能住关厢,往外两里就是雾林了,那里除了浓郁的吃人白雾之外,就只有密集的林区了。
而每年都有不少雾城的人在迷雾之中丧命,如果想出城去别的地方,就只有等大商队或者是斥军开路之时,众人才敢跟着走,不然独自进迷雾之中,那就是死路一条!
“闹够了没!”
叶符的一把拉住了自家女人的手腕道:“没完了是吧!小帆的事我会劝劝他的,实在不行我也会想办法带他赚点钱回来给你,你满意了吧!人都掉钱眼里去了!”
“杨华说了,他看上咱们家这屋子里,比较靠近城墙离那雾气远些,想跟我们租。”胖婶这才吐露了实情道:“年租给五百文,你自己看着办吧!”
“五百文?!”
叶符眼睛也跟着一亮。
毕竟他们就算冒着生命危险背一趟尸去乱葬岗焚烧,下葬,也不过就值个二三十文而已。
挖矿一天的工钱更少,只有五六文钱,运气好也不过赚个八文就顶天了!
可这人租个房间居然愿意掏五百文?
若是有了五百文钱……
他们家的环境应该能好上许多,甚至还能喝上两口酒,吃上两口肉,那小日子就真是太美了!
“所以啊!”胖婶表情洋洋得意道:“糟老头子,我可跟你说!你今天无论如何得把这小子给赶出去,把房间空出来才行,不然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到时候要是杨华看上别人的房子,你可就哭吧去!”
“晓得了,别再说了!”
叶符摆摆手,眉间皱得更紧了。
在一旁的叶千帆也算是听明白了,这胖婶合着就是想让他把房子空出来租给别人,所以想法子赶他走呢!
“大伯,我打算去背尸了,你能不能帮我去跟上头说说。”
“那怎么行!”
叶符连连摆手道:“背尸这一行可不是谁都能干的,要命够硬,还得有力气!你还是个孩子,这事你就干不了……”
“大伯别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叶千帆摇摇头不想再多说什么。
他心里很清楚现在这个世道,没钱就什么都没有,即便他是穿越者,他也需要第一桶金!
若是没有第一笔用来开局的钱,说什么都是白搭!
难不成跟那胖婶吵一辈子?
就为了那套随,时都有可能被蔓延过来的迷雾吞噬的房子不成?
他要进城!
进城需要很多钱!
所以他要赚钱,要赚到开局的第一桶金才行!
“招人了!”
而就在这时。
三名穿着银光闪闪银鳞甲,头戴尖枪头盔的斥兵,从城门中走了出来喊道:“招五十个背尸人,将尸体送到城外乱葬岗烧了!”
“日薪百文,大饼管饱!”
“有去的,过来登记!”
“哗!”
随着这斥军的话音一落,整个城郊顿时都哗然了。
先不提日薪百文这种好事了!
就光是一个大饼管饱的条件,都能让无数人心动了!
可偏偏……
这“烧了”两个字,却让众人望而却步!
古人讲究入土为安,若是尸体没问题的话,谁不想好好安葬。
既然尸体到了要烧掉的地步,那必然是尸体有诈尸的可能性,背着这种随时会诈尸的尸体进入雾林之中,那简直跟找死也没什么区别了!
这也难怪这次城里的斥军要开价百文了,毕竟这种十死九生的活,谁愿意干?
……
PS:这本书的节奏略慢,但后期会越来越刺激!
看腻传统的读者大佬们多看十几二十章就会发现,这本书绝对不是传统套路文,不会让你们失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