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看玄幻类型的小说吗?一定不要错过路亚空军大师的一本新书《穿越异界当剑修》,这本书的主角是江黎。简介:江黎和母亲通完电话,心情很复杂。平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盯着快脱皮的天花板,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这个奇怪的黑衣人,真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事关生死,虽然黑衣人说的话不能全信,但从他施展的手段来看,是…
《穿越异界当剑修》第3章 禁水
江黎和母亲通完电话,心情很复杂。平躺在床上,眼睛直勾勾盯着快脱皮的天花板,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这个奇怪的黑衣人,真是从另一个世界过来的?事关生死,虽然黑衣人说的话不能全信,但从他施展的手段来看,是有真东西的,他也没必要骗我吧?”
“如果他强行带我走,就凭他的什么仙术,因为不用和我说吧?”
想到这,江黎也就释怀了,觉得这个黑衣人还不算差,能处!为了这小命,去就去吧,不就异界修仙吗?多大个烟锅巴我踩不熄。
留在这里的最后一天半时间了,先不说去不去修仙,去多久的问题,江黎也好长时间没见那几个冤种朋友了,随即拿起手机拨了出去。
“铭仔,晚上吃饭!”
“老地方?”
“对!”
“ok”
挂断,换一个联系人。
“狗杂,吃饭!”
“欧了”
一通电话,两三句话,干脆利落,有事见面再说,这就是江黎和他两个朋友的交流方式,并且都相互叫小名,没办法,熟!太熟了!
江黎这两朋友,从小一起长大,虽不是真的穿一条裤子,也差不了太多。一起打闹,一起犯错,一起成长。糗事一大堆,没事几人就喜欢翻老底,互相伤害。谁谁谁,哪年,在哪里,干了啥,结果又如何?每次都闹得几人哈哈大笑收场。
可能,这样的日子,今天聚会后,要往后推延了。
饭点
老远,江黎就看到狗杂在几人经常吃饭的地方在等着了,挺个肚子,梳个大背头,穿着一身短衣短裤,一双拖鞋,正眯着眼靠着路灯杆,抽着烟。
江黎走到跟前,不免得损他几句。
“哟,狗杂,梳个大背头,像尼玛个战神一样。”
狗杂见江黎一来就这么一句,烟屁股一弹,挤眉弄眼的看着江黎,双手往头发上一抹。
“哈哈,这头发,你得支楞起来啊。怎么样?改天带你去弄个发型”
狗杂说话间,铭仔也到了,也跟着损了一句。
“哈哈,你看看你这二狗子行为”
哈哈哈哈哈哈,三人都笑了
江黎好久没有这样,发自内心的开心过了,和朋友待一起的感觉就是如此,互相伤害,互相包容,在一起相处,怎么舒服怎么来。
“喝点不?”
狗杂提了个很成熟的建议。
“整整整!”
席间,几个人像往常一样弄了几个小菜,一人搞了几瓶啤酒。谈天说地,好不热闹。
江黎看着身边这两个朋友,来自同一个地方,又在同一个城市打拼,虽然生活给了他们压力,尽管活的都很狼狈。在这一刻,大家都没有提起那些不开心的事,都强压在心底。
吃的差不多了,江黎思考了一下,还是打算把今天的遇到的事情和两人说一下,说的也很含糊。
“如果说,你们的生命只剩下最后几天?你们最想干嘛?”
狗杂一听,来劲了。
“班就不上了,该吃吃该喝喝,然后去哪里旅游一下。”
狗杂从小就这样,神经大条,过得没心没肺,从不去想那些复杂的东西,妥妥的单细胞生物。
相对,大多时候铭仔就要理性一些,心思也细腻很多。
“抽点时间陪一下家人,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只是遗憾太多,死不瞑目啊。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这破人生,我命由我不由天,但天不由人啊,我不服!草!”
铭仔说完,感叹一声,拿起装满啤酒的酒杯猛的喝了一口。
江黎看两货都发表了一下意见,接着又问。
“那如果跟人去修仙可以不用去死了,你们去不去?”
“去!怎么不去?这修仙,学的一身本领,上天入地,牛逼的紧。你看看……”
狗杂一听修仙,开始了脑洞风暴,叭叭一大堆,说的就跟他要修仙一样。
铭仔在一旁听着,时不时迎合狗杂几句,狗杂一手夹着烟,一手握着酒杯,唾沫星子喷的到处都是。
江黎看不下去了,摆了摆手,然后站起身冲着吧台老板招呼了一身。
“啊,行了,行了,狗杂一喝酒就开始了,走啦!老板,结账!”
几人摸着肚皮走出饭店,此时的天已经黑了。站路口瞎聊了一会,考虑到几人住所相隔比较远,第二天还要上班,又喝了点酒,不宜太晚,也就分道扬镳了。
江黎看着两个朋友离开的背影,心里稍微有些落寞,下次再一起喝酒吹水也不知道啥时候了。这跨空间可不比出趟国,应该不会很快回来。摇了摇头,点起根烟,向着相反的方向回住所去了。
江黎走到一半,就接到同事的电话,非要约起去KTV玩一下。上班的时候同事之间相处的都还不错,现在虽然辞职了,他也不好推辞,应了下来,就当去告个别。
江黎刚刚已经喝过了一点酒,没有打车,挑了条路,就顺着路边一边醒酒,一边散着步,往目的地前行。
来到KTV,打开KTV包房的门,就看到了那几个熟悉的面孔,看样子几人是来了一会了。
“江黎,怎么这会才来啊,不行,你这得多喝几杯。”
一个胖胖的同事,一边伸手招呼着江黎坐他旁边,一边拿着一杯酒往江黎手里塞。
“是呀,是呀,还悄咪咪的辞职,也不说一声”
“必须喝,喝完这杯,还有三杯。”
“喝喝喝……”
还有几个起哄的,平时在办公室就喜欢这样,现在不是公司,更是变本加厉。
“行了,行了,歇会儿,我刚喝了一点过来”
江黎和几个同事碰杯,喝了几杯,胃里面不是太舒服,马上求饶。
“喝不下就不喝了,来,黎哥,我们唱歌”
一个娃娃脸,扎个丸子头的女同事,把麦克风抓起来,伸到江黎面前。
江黎一看,摇摇头,诙谐的拒绝了。开玩笑,五音不全,真要命的!
“唱歌?算了吧,我怕你们都得吐”
“哈哈哈哈”
一群人都笑了,他们对江黎也算很熟悉了,也没为难他,然后又拖着去打牌了。
一时间,整个包房好不热闹,喝酒划拳的,唱歌的,打牌的,声音此起彼伏。
江黎也都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了,正有气无力的斜靠着沙发盯着显示屏幕上的歌词。
“后来,我们学会了如何去爱……”
此时另一个女同事正唱着这首歌,眼睛里还泛着点点泪光。
江黎看到这一幕,不禁感叹,有多少人,唱着后来,想到的都是从前。
又跟着几个老同事疯闹了一会儿,都凌晨一点了,一群人才哼着歌。勾肩搭背,摇摇晃晃的离开了KTV。
告了别,打了个车,江黎直奔住所来了,开门鞋都没脱就是往床上一躺,不省人事了。
江黎第二天是被渴醒的,他做了个梦,梦到自己正在沙漠里行走,口渴难耐,然后就是一阵头痛。
江黎头痛欲裂,半眯着眼睛,手往床上,裤兜里,四处摸索了一会,总算摸到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下午两点了。真是喝酒误事,假酒害人呐!
起床,晃晃悠悠的,拿起水杯接了一杯水喝了下去,感觉不解渴,又来了一杯。两杯水下肚,总算好一点了,往桌子那里一看!
“卧槽,吓死我了”
只见黑衣人坐在椅子上边,盯着江黎,也不知道这货啥时候来的,着实把江黎吓了一跳,手里的水杯差点没抓稳。
“哟,醒了?这世间的灯红酒绿惹人醉啊,还是留恋这红尘?”
黑衣人翘了个二郎腿,调侃道。
“那是,我等凡夫俗子。如果不食人间烟火,断了七情六欲,一心求道,那不人人都可以得道成仙了?”
江黎也不示弱,翻了个白眼,反击了一嘴。
“不是晚上才走吗?你来这么早干嘛?怕我跑路,盯着我?”
黑衣人,呵呵一笑。
“倒不是怕你跑路,你跑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怕你临时又不打算走了,先跟你做做思想工作。别到时候我强行带走的话,弄的大家都不好看。”
果然,这货是可以强行给我弄走的。
江黎从黑衣人的话里验证了自己的猜想,同时对这黑衣人增加了点好感。明明有那么高强的手段,却还是争求自己意见。要是换成自己,不听劝,懒得哔哔,直接拖走完事。
“没办法啊,您老有通天彻地的修为,我深深的被折服,我还想着跟您学得这一星半点,也好尽微薄之力造福社会不是。”
黑衣人,冷哼一声。
“别贫嘴了,你还不是怕死。”
江黎往床上重重一坐,咧着嘴。
“瞧瞧你那说话态度,你不也怕死么,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再说了,我的生死好像掌握在你手里一样,你说我就信啊。”
“那你要不要试试?我可以再花一千年时间等,你赌得起吗?”
“切,这么说可就没劲了!”
没错,江黎不敢赌,拿生命去赌,开玩笑吧!眼珠子滴溜一转,立马换个话题。
“大神,上次你走的时候,问你名字,你都没有告诉我,总得有个叫法吧,是不是什么什么天尊,什么神王啥的,就那种狂拽炫酷的称号。”
黑衣人看着眼前这个小子,轻飘飘的就来了一句:
“我叫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