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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一起做咸鱼兄弟却偷偷修了仙

作者:普通群众的一员

字数:503564字

2026-02-20 06:26:55 连载

简介

传统玄幻小说《说好一起做咸鱼兄弟却偷偷修了仙》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林凡尘王有财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普通群众的一员作者大大更新很给力,目前连载,《说好一起做咸鱼兄弟却偷偷修了仙》小说503564字,喜欢看传统玄幻小说的宝宝们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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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三竿,青渊城渐渐苏醒。

醉仙楼作为城中最大的酒楼,早已客似云来。二楼最好的临窗雅座,一个穿着宝蓝团花锦袍、脖子上挂着沉甸甸金镶玉长命锁的胖小子,正毫无形象地趴在桌上,眼巴巴等着刚端上来的蟹黄汤包。

“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对面,大腹便便的王老爷慢悠悠地抿着十年陈的桂花酿,看着儿子王有财那副馋样,又是好笑又是宠溺。作为掌控青渊城近半药材、矿石乃至低阶法器材料流通的首富,王老爷的生意做得极大,可惜发妻早亡,只留下这么一独苗,自是千般娇惯,万般纵容。

“爹,这汤包真鲜!一咬全是汁!”王有财小心翼翼地嘬了一口滚烫的汤汁,烫得直吸凉气,却舍不得放下,眼睛亮得像偷到油的小老鼠,“咱家厨子就做不出这味!是不是蟹黄不一样?贵不贵?要不咱把醉仙楼养蟹的池子买下来?”

王老爷笑骂:“吃你的吧!醉仙楼用的是云梦泽特产的‘金鳌蟹’,一季也就那么些,是你那点零花钱能惦记的?快吃,吃完带你去‘多宝阁’看看新到的货。”

王有财一听“多宝阁”,精神更振。那是青渊城最大的修士用品店铺,虽说他灵不显,修仙无望,但就喜欢看那些亮晶晶的法器、闻着奇特的丹药、还有据说能“呼风唤雨”的符箓。他爹也由着他,反正王家最不缺的就是钱,儿子喜欢,买些玩物也无妨。

正吃着,楼下后巷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呵斥和打骂声,还有孩童短促的闷哼。

王有财最爱看热闹,立刻放下咬了一半的汤包,跑到窗边,踮着脚往下瞧。只见三四个十三四岁、衣衫褴褛的乞儿,正围着一个更瘦小的身影推搡踢打。

“小哑巴!把张掌柜给的铜板交出来!”

“肯定藏在怀里了!搜他!”

“揍他!看他还敢不敢吃独食!”

被围在中间的是个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孩子,浑身脏得看不清模样,头发纠结成团,沾满草屑泥污,像只掉进泥坑后又被踩了几脚的猫崽。他死死抱着怀里一个破旧的油纸包,任凭拳脚落在背上、腿上,一声不吭,只是偶尔被迫抬头时,那双眼睛亮得惊人,没有泪,没有惧,只有一片死寂的冰冷和某种近乎野兽般的执拗。

王有财看得眉头拧起。他从小被捧着长大,性子虽然被惯得有些纨绔,心地却不坏,尤其见不得以多欺少——当然,他自己欺负别人不算。

“住手!”他想也没想,从窗口探出半个身子大喊,“你们几个,比人家大那么多,欺负一个小的,要不要脸!”

楼下乞儿闻声抬头,见是个穿金戴银、一看就是富家子弟的小胖子,先是一愣,随即哄笑起来。

“哪来的小肥猪?多管闲事!”

“就是!滚回楼上吃你的肉包子去!小心爷连你一起揍!”

王有财何曾被人这么当面辱骂过,尤其还骂他“肥猪”,胖脸瞬间涨红,气得嘴唇都在抖:“你、你们……阿福!阿贵!下去给我……”

“慢着。”王老爷不知何时也踱到了窗边,小眼睛里精光闪烁,打断了儿子呼喝护卫的举动。他目光如炬,在楼下那挨打却不吭声的瘦小身影上仔细扫过。孩子虽然脏污不堪,但身形骨架匀称;挨打时蜷缩护住要害的姿态,隐隐有种本能的、近乎训练有素的防护痕迹;尤其偶尔抬头时,那挺直的鼻梁和过于清晰的眉眼轮廓,绝非普通乞儿能有。

更让王老爷在意的是,那孩子怀里死死护着的油纸包,边缘露出一点点粗糙的褐色——那是醉仙楼专门用来包剩饭剩菜的油纸。一个能引得几个大乞儿抢夺的“食物”,恐怕不止是残羹冷炙那么简单。

这不是普通流落街头的孩子。王老爷走南闯北三十年,眼力毒辣。这孩子要么是遭了难的家道中落子弟,要么……就是有些说不清的来历。骨看起来似乎也不错,眼神里有种远超年龄的隐忍和冰冷。捡回去,好生养着,洗刷净,无论将来是给有财当个忠心护卫,还是设法摸清底细送去某个小仙门结个善缘,都是一笔值得的买卖。

“有财啊,”王老爷抚着圆滚滚的肚子,语气悠长,带着点诱导,“你上次不是嚷嚷练武没劲,李掌柜家的小子太脓包,想要个能陪你过招的伴儿吗?”

王有财正气得跳脚,闻言一愣:“啊?”

“你看楼下那个,”王老爷朝那孩子努努嘴,声音压低,带着商人间特有的算计口吻,“虽然脏了点,瘦了点,但你看他挨了这么多下,哼都不哼一声,骨头硬着呢。捡回去,洗刷净,给你当个陪练的沙包……啊不,是陪你读书习武的兄弟,怎么样?总比那些一见你就腿软的家伙强吧?”

王有财眨巴眨巴眼,怒气暂消,再仔细看向楼下。那孩子已经被打倒在地,却仍蜷着身子死死护着怀里的油纸包,不哭不叫不求饶,只是用那双亮得慑人、仿佛凝着寒冰的眼睛,死死瞪着施暴的乞儿头子。不知怎的,王有财心里那点“青渊小霸王”的傲慢被狠狠戳了一下,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这脏小孩,有点带劲,跟那些见了他要么巴结要么躲的玩伴完全不一样。

“好像……是比李掌柜家那个动不动就哭鼻子的怂包强?”他嘀咕着,心里那点打抱不平,混合着新鲜和好奇,还有一丝被父亲话语勾起的、想要“收服”这个硬骨头小孩的冲动。

“阿福,拿点碎银子,打发那些乞儿走,吵得人心烦。”王老爷淡淡吩咐身后的护卫,又对儿子说,“想要,就自己去领回来。别什么事都让下人,显得你没诚意,也镇不住人。”

王有财眼珠转了转,不知想到了什么戏文里的桥段,顿时有了主意。他噔噔噔跑下楼,没让护卫跟着,自己冲到后巷口。

那几个乞儿刚被阿福用几钱碎银子连哄带吓地打发走,巷子里只剩下那个瘦小的孩子。他正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动作因疼痛而有些蹒跚,却依旧第一时间紧紧抱住怀里的油纸包,然后抬起脏污的小脸,警惕地、带着毫不掩饰的敌意,盯着去而复返、衣着光鲜亮丽的王有财。

王有财在离他五六步远的地方停下,这个距离既安全,又显得不那么有压迫感。他蹲下身,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和善点,虽然配上他那圆润的身材和光鲜的打扮,在这种环境下显得有些突兀。他从怀里掏出自己还没吃完、用上好油纸仔细包着的半块定胜糕——这是他最喜欢的点心之一,桂花豆沙馅,甜而不腻。

他小心翼翼地将糕点往前递了递,尽量让声音听起来“豪气”又“友好”:“喏,给你。这个比冷馒头好吃多了。”可惜,微微的颤抖还是出卖了他的一丝紧张。他长这么大,还没这么近距离接触过这么脏、眼神这么凶的小孩,心里有点打鼓,怕对方突然扑上来咬他。

那孩子——正是半月前从琅琊仙城逃出,辗转流落至青渊城的林凡尘,没有动。他脸上没什么表情,脏污也掩盖了大部分神色,只有那双过于明亮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王有财,警惕如同实质的冰墙。他记得这个声音,是刚才楼上喊“住手”的那个。但这不代表善意,或许只是另一种麻烦的开始。

王有财见他不接,也不吭声,有点尴尬,也有点着急。他想起说书先生讲的“礼贤下士”和“收买人心”(虽然理解得有点偏差),便把定胜糕又往前递了递,还特意撕下边缘一小块,自己先塞进嘴里,夸张地咀嚼了几下,含糊道:“你看,没毒,甜的!桂花豆沙馅,可香了!真的!”

细腻的桂花香气混合着豆沙的甜糯味道,在充斥着巷子霉味和灰尘的空气中逸散开来,显得格外诱人。

林凡尘的胃部猛地剧烈抽搐起来,一阵强烈的眩晕袭来。他已经两天没吃过一口正经东西了,之前醉仙楼好心掌柜给的两个冷馒头和一点肉汤,是他帮忙在后厨搬了半下午柴火才换来的。极度的饥饿混合着身上新旧伤口的疼痛,让他眼前阵阵发黑。他看着眼前那半块精致洁白、香气扑鼻的糕点,又看看这个胖乎乎、脸上还沾着点心碎屑、眼神里带着笨拙急切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忐忑的男孩。

最终,求生和进食的本能,以及对方刚才那声虽稚嫩却的确打断了殴打的“住手”,还有此刻这略显笨拙的“试毒”举动所带来的、极其微弱的一丝不确定的善意,压倒了他如惊弓之鸟般的警惕和深入骨髓的冷漠。他极快地伸出手,不是去接,而是一把“夺”过那半块定胜糕,动作快得让王有财都没反应过来。

他没有立刻吃,而是迅速塞进怀里,和那两个已经冷硬、被压得有些变形的馒头放在一起,紧紧捂住。

王有财看着他这一气呵成、如同护食小兽般的动作,愣了愣,忽然“噗嗤”一下笑出声,这次是真心实意的笑,露出缺了一颗的门牙,眼睛弯成了缝:“嘿!你还挺贼!放心,不抢你的!本少爷说话算话!” 他觉得这小孩有意思,不像他认识的那些要么巴结他、要么怕他的玩伴,有种野草般的韧劲和一种说不清的……特别。

他拍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点心屑,站了起来,努力挺起自己圆滚滚的小脯,清了清嗓子,试图模仿戏台上那些招揽豪杰的将军或者话本里仗义疏财的大侠,朝林凡尘伸出手,努力让声音显得沉稳有力:

“我叫王有财,青渊城王家,知道不?我家……嗯,反正很有钱!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给我当弟弟!以后有我一口吃的,就有你一口!谁再欺负你,我王有财就用铜钱砸死他!用糖葫芦酸死他!”

话语依旧稚嫩,姿态依旧浮夸,甚至逻辑可笑。配合着他圆滚滚的身材、歪掉的发髻和脸上未褪的婴儿肥,这“招揽”场面着实有些滑稽。

但正午的阳光正好穿过狭窄的巷口,明晃晃地照在他圆润白净、还带着点汗意的脸上。那双小眼睛里,此刻没有算计,没有鄙夷,只有一种未经世事磨砺的、近乎天真的热情,以及一种“我看上你了你就得跟我走”的笃定和执着。

林凡尘仰着头,脏污的小脸被阳光刺得微微眯眼。他沉默地看着王有财伸出的、净白皙还带着肉窝的手,又越过他的肩膀,看向二楼窗口那个探出半个身子、笑眯眯望着这边、眼神却深邃难明的胖老爷。

活下去……

父亲燃烧元婴前最后的嘶吼,母亲诀别时温柔带泪的唇形,这半个月来如同最灼热的烙印,夜灼烫着他的灵魂。从琅琊到青渊,一路颠沛流离,饥寒交迫,见识了太多冷漠与险恶。眼前或许并非善地,这个胖老爷的眼神里有他看不懂但本能警惕的盘算。但至少,有立刻能入口的食物,有可以遮风避雨的屋檐,没有即时的身之祸,甚至……这个吵吵嚷嚷的胖小子,身上有种让他死寂冰冷的心湖,泛起一丝极其微弱涟漪的……鲜活。

他慢慢站起身,动作因疼痛而有些迟滞。他没有去拉王有财那只净得刺眼的手,只是抱着怀里藏着食物和秘密的油纸包,因虚弱和伤痛微微晃了一下,然后,对着王有财,极轻微、几乎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好!太好了!”王有财高兴地一拍手,也不介意对方没拉手,反而觉得这小孩“有性格”、“不一般”。他凑近两步,这次没再伸手去拉,而是轻轻扯了扯林凡尘那早已破烂不堪、露出脏污棉絮的袖口,力道很轻,带着点试探、催促,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怕被拒绝的小心翼翼:

“走呀!上楼,我爹点了好多菜,还没吃完呢!红烧蹄髈、翡翠丸子、八宝鸭……可香了!管饱!以后天天管饱!”

袖口传来的力道不大,却很执拗。透过粗糙破烂的布料,能感受到那个胖小子手指的温暖和柔软,还带着点方才拿过定胜糕的甜腻气息,以及富家少爷身上特有的、净的皂角清香。

林凡尘被他拉着袖口,踉跄了一下,终于迈开了麻木刺痛的双腿。

醉仙楼二楼,王老爷看着儿子居然真的把那脏兮兮、野性未驯的小子领了回来,虽然方式笨拙得令人发笑,但结果令他满意。他抚着修剪整齐的短须,眼中算计的光芒更盛,脸上却堆起更和蔼的笑容。

“不错,不错。”王老爷对跑上来的儿子笑道,声音洪亮,“有财长大了,知道‘慧眼识人’、‘亲自招揽’了。颇有为父当年的风范!” 他毫不吝啬地夸奖,然后才将目光转向后面低着头、浑身紧绷如拉满弓弦的林凡尘,语气刻意放得和蔼可亲,仿佛对着自家子侄:

“娃娃,别怕。以后,就把王家当自己家。我王家虽非仙道巨擘,但在这青渊城,也算有头有脸,断不会亏待了你。有财,带你……嗯,这位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林凡尘抿紧苍白裂的嘴唇,睫毛低垂,遮住眼底所有情绪,一言不发。名字?林家已覆,林凡尘这个名字,此刻是催命符,而非身份。

王有财正沉浸在“招揽成功”的喜悦和新鲜感中,闻言立刻抢着回答,声音里满是理所当然的兴奋:“爹!他是我捡回来的弟弟!当然跟我姓!叫……叫王有尘!对,王有尘!有财有尘,一听就是亲兄弟!多般配!以后咱们兄弟联手,打遍青渊城无敌手!”

王老爷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声震屋瓦,引来邻座些许侧目:“好!有尘好!这个名字起得好!有财有尘,寓意深远,果然是我王家的种!” 他顺着儿子的话头,直接敲定了林凡尘在青渊城的新身份,也彻底断绝了林凡尘此刻可能说出其他来历的余地——至少明面上如此。

“有财,带你弟弟去后面,让伙计打几桶热水,好好洗净,换身净衣裳。瞧这脏的,都快看不出人样了。”王老爷吩咐道,又对侍立一旁的伙计使了个眼色,“去成衣铺,按有财的尺寸,速速买两套合身的衣裳来,要最好的料子。”

“好嘞!”王有财兴高采烈,拉着林凡尘的袖口就往酒楼后院带,边走边忍不住絮叨,声音清脆雀跃,充满了对“拥有一个弟弟”这件事的新奇和规划,“有尘,我跟你说,我家可大了!三进三出的大院子,带东西跨院和后花园!后院有棵百年老枣树,我爹说比他年纪都大,结的枣又脆又甜!我屋里有一整箱从番邦来的琉璃弹珠,晚上会发光!还有会自己跑的小木马、会打架的机关人……等回去都分你玩!对了,你会不会爬树?东街孙员外家墙头那棵老枇杷树,结的果子可甜了,孙家小气,看得紧,下次我带你去,我望风,你上去摘……”

林凡尘——从这一刻起,在青渊城,在王家,他就只能是“王有尘”了——被他拉着,默默挪动脚步。耳边是喋喋不休、充满鲜活市井气和孩童单纯快乐的絮语,与他脑海中依旧翻腾的血色记忆和冰冷绝望,形成尖锐到令人窒息的对比。怀里的定胜糕和冷馒头硌在口,传来真实而卑微的温暖与饱足感,也牢牢压着那卷以生命为代价传承下来的《寰宇星神章》,以及母亲留下的、谜团重重的归藏戒。

前路是深渊还是浅滩?这看似和睦热情、富甲一方的胖子父子,是暂时的避风港,还是另一个精致的囚笼?五岁的孩童想不了那么远,分析不了那么深。他只知道,活下去。而此刻,抓住这块递到嘴边的定胜糕,跟着这个吵嚷的胖子走,似乎就能继续“活下去”。

他极其轻微地、几不可察地抬了一下眼睫,余光瞥过前面那个因兴奋而脚步雀跃、同手同脚、圆滚滚的背影。

这个“哥哥”,真是……吵死了。

话多得像是夏池塘边的蛤蟆。

但那只攥着他破烂袖口的手,很暖。那喋喋不休的声音里,有种让他冰冷僵硬的四肢,略微松弛一丝的……吵闹的生机。

醉仙楼外,烈当空,街市喧嚣。属于林凡尘的蛰伏、向仙道攀爬、为血仇而活的漫漫长路,以一种完全出乎意料、鸡飞狗跳、充满市井闹剧色彩的方式,悄然拐入了第一条岔道。而王有财,这个未来将把“坑兄弟”和“商业鬼才”属性发挥到极致、名动修仙界的“奇葩”,此刻正为凭空多了个“弟弟”、并且这个弟弟看起来还“很酷”而沾沾自喜,满心盘算着如何带新弟弟领略青渊城的“繁华”与“乐趣”,浑然不知自己一时兴起捡回家的,究竟是个怎样的“绝世烦”。

跑堂伙计动作麻利,很快在后院僻静处备好了热水和净布巾。王有财屏退了想来帮忙的伙计,自己撸起绣着金线的绸缎袖子,露出两截白胖的胳膊,兴致勃勃地要亲自给新弟弟“洗尘接风”。

“来来来,有尘,别害羞,哥手法好着呢!保证给你搓得净净,白白胖胖!”他舀起一瓢温度适宜的热水,就要往林凡尘头上浇。

林凡尘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侧身避开了,动作快而无声,带着一种历经险境后刻入本能的警觉。

王有财举着水瓢,愣在原地,眨眨眼:“嘿,身手挺灵活啊!练过?”他倒也不恼,反而觉得更有意思了,“那你自己来!我去给你找衣裳!我去年有套新做的湖绸衫子,我娘……我爹给我买的,宝蓝色的,绣着暗纹,可气派了,还没上身呢,你穿着肯定好看!”

他说着,风风火火地跑出去,不一会儿就抱着一套簇新的宝蓝色湖绸衣裳回来。料子在午后阳光下泛着流水般柔和的光泽,刺绣精致而不显俗艳,袖口和衣襟处用银线勾勒出简约的云纹,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快换上!这料子贴身穿可舒服了,滑溜溜的,夏天还凉快!”王有财把衣裳往林凡尘手里塞,自己则背过身去,嘴里还催促着,“快点啊,换好了咱们出去,菜该凉了!凉了就不好吃了!”

林凡尘看着手中触感柔滑冰凉、与自身处境格格不入的华贵衣裳,又看看木桶中热水蒸腾起的雾气里,自己模糊的倒影——脏污洗去后,露出一张过分苍白清瘦的小脸,下巴尖削,嘴唇无色,唯有眉眼依稀能看出曾经的精致轮廓,但更多的是一种与年龄截然不符的沉寂与空洞,仿佛所有的情绪和生机都被那场大火烧尽了。他沉默着,动作有些僵硬迟缓地脱下那身破烂不堪、散发着异味的旧衣,将自己浸入温热的水中。

水温适中,慢慢驱散着骨缝里的寒意和淤积的疲惫。他洗得很慢,很仔细,却更像是一种机械的动作,而非享受。直到王有财在外面又催了一次,他才从水中出来,用布巾擦,然后有些笨拙地套上那身对他来说明显过于宽大的湖绸衫子。袖子长出一大截,裤脚也拖在地上,衣襟松垮,更衬得他形销骨立。

“哎呀,大了点。”王有财转回身,看到他的样子,挠了挠头,但随即又眉开眼笑,围着他转了一圈,“不过好看!真好看!比我穿着精神!这蓝色衬你!比李掌柜家那个穿得跟花孔雀似的儿子顺眼多了!走,吃饭去!我快饿扁了!”

他不由分说,拉起换了新衣却仍显得格格不入、仿佛偷穿了大人衣裳的林凡尘,回到了二楼雅座。

王老爷看着洗净后虽然瘦弱得可怜、但眉眼鼻梁确实出众、甚至隐隐有几分灵秀之气的林凡尘,眼中闪过一丝更深的满意,但更多的还是商人式的审视与权衡。他笑眯眯地夹起一块油亮酥烂、香气四溢的红烧蹄髈,放到林凡尘面前空空如也的白瓷碟子里:“有尘啊,到了这儿就别客气,放开肚子吃。瞧你瘦的,得多补补。以后想吃什么,就跟有财说,跟刘管家说,都行。”

林凡尘盯着碟子里那块硕大诱人的肉,喉结几不可察地滚动了一下,却没有动筷。

“吃呀!可香了!肥而不腻!”王有财已经给自己碗里堆成了小山,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见林凡尘不动,以为他不好意思,直接把自己刚吹凉的一个翡翠虾仁丸子用勺子舀起,递到林凡尘嘴边,“尝尝这个!虾肉剁的,可鲜可弹了!啊——”

林凡尘看着几乎戳到唇边的勺子和丸子,又看看王有财那双满是纯粹期待、毫无杂质的圆眼睛,终于极其缓慢地张开嘴,含住了那个丸子。鲜甜弹牙的滋味瞬间在味蕾炸开,温热的汤汁顺着喉咙滑下,迅速唤醒了沉睡已久的饥饿感和肠胃的蠕动。

他吃得极慢,每一口都咀嚼得很仔细,仿佛在确认食物的真实,又像是在进行某种沉默的仪式。但那双始终低垂、掩藏着所有情绪的眼眸深处,冰冷坚硬的某种外壳,似乎随着胃部一点点充盈起来的暖意,被撬开了一丝微不足道的缝隙。

王有财看他终于肯吃,高兴得比自己吃了还满足,不停地给他夹菜,小嘴叭叭地介绍:“这个好吃!这个清蒸鲈鱼,肉特别嫩!这个八宝鸭,肚子里有糯米香菇!还有这个鸡汤,我爹说炖了两个时辰,你多喝点,最补身子了!”

王老爷慢条斯理地喝着酒,偶尔动两筷子,大部分时间都在观察。他看着儿子难得对一个人这么上心(虽然方式粗糙),看着那孩子沉默进食中依旧保持的、近乎本能的良好仪态(尽管因虚弱和生疏而有些僵硬),心中的判断愈发清晰:绝非普通出身,极大可能是遭了灭门或重大变故的修仙家族遗孤,而且不是小门小户。这样更好,省了基培养的功夫,只要施恩得当,将来或许能有超出预期的回报。当然,也可能带来麻烦,但在这青渊城,他王百万(王老爷本名)还是有些手段的。

一顿饭,在王有财热火朝天的“投喂”和絮叨中,渐渐接近尾声。林凡尘吃得不多,但每样都尝了一些,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极淡的血色。

饭后,王家车队载着新添的“二少爷”,浩浩荡荡地驶向位于城东富人区的王家大宅。

马车宽敞舒适,铺着柔软的锦垫。王有财因为吃得太饱,又开始昏昏欲睡,脑袋随着马车的摇晃一点一点,最终不受控制地歪倒在林凡尘并不宽阔、甚至有些硌人的肩膀上,砸吧着嘴,含含糊糊地嘟囔着梦话:“有尘……枣子……甜……分你……”

林凡尘身体骤然僵硬,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几乎要条件反射地将这个突然靠近的、温软沉重的“物体”推开。但最终,他只是僵硬地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任由那颗毛茸茸、带着皂角清香的脑袋靠在自己肩上。他微微侧过头,看向车窗外飞速倒退的街景。青渊城的屋宇、行人、招牌、摊贩,陌生而鲜活,充满了喧闹的烟火气。与记忆中琅琊仙城的缥缈出尘、琼楼玉宇截然不同。父亲燃烧元婴的决绝剑光,母亲染血的温柔笑容,夜枭面具冰冷的反光,族人倒下的身影……那些灼热的、血腥的画面,依旧在脑海深处无声地燃烧、嘶喊,但被一层更厚、更冰冷的、名为“生存”与“蛰伏”的硬壳紧紧包裹、封存。

他收回目光,落在身边睡得毫无防备、口水都快流到他肩膀上的王有财脸上。孩童的睡颜纯净,肉嘟嘟的脸颊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这个“哥哥”,吵,笨,满身铜臭,想法天真烂漫得可笑,活像一只被养在锦绣窝里、不知世间险恶的胖啾。

但……他给的定胜糕,是甜的。他夹过来的翡翠丸子,是热的。他此刻靠在自己肩上的脑袋,是沉的,也是……暖的。

马车驶入王家气派的朱红大门,穿过影壁,停在一座宽敞整洁、花木扶疏的庭院前。早有管家仆妇得了信,在门前恭敬等候。

林凡尘(王有尘)轻轻吸了口气,指尖无意识地蜷缩,触碰到了尾指上那枚看似普通、此刻却在衣料遮掩下隐隐散发出微不可察温热感的黑色归藏戒。

仙路似已断绝,血仇深埋骨髓。

但道经在心,灵戒在身。

活下去。

然后,变得足够强。

强到可以撕开黑夜,看清仇人的面目。

强到可以……拿回被夺走的一切。

而在他身边,王有财被轻轻摇醒,迷迷糊糊地揉着眼睛,另一只手却下意识地抓住了林凡尘的袖子,嘟囔着:“到了?有尘,走,哥带你看你的房间!就在我隔壁!窗户外头就是枣树!”

鸡同鸭讲,却奇异地,在这辆驶入深宅大院的马车里,在这段刚刚开始的、荒诞又必然的牵扯中,达成了某种暂时的、脆弱的、冷暖自知的平衡。

未来,山高路远,迷雾重重。

麻烦,注定层出不穷,光怪陆离。

但至少这个盛夏的午后,阳光炽烈,腹中有食,身上有衣,身边还有个打着哈欠、紧紧抓着他袖子、规划着如何带他“称霸”后院枣树的、温暖的胖子。

对刚刚失去一切、坠入凡尘的五岁林凡尘而言,这便够了。

暂时,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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