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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我靠往返洪荒种田》小说大结局免费试读

三国:我靠往返洪荒种田

作者:云间笔

字数:121971字

2026-01-05 连载

简介

如果你喜欢历史脑洞类型的小说,那么《三国:我靠往返洪荒种田》将是你的不二之选。作者“云间笔”以其独特的文笔和生动的描绘为读者们带来了一个充满想象力的世界。小说的主角刘煜勇敢、聪明、机智,深受读者们的喜爱。目前这本小说已经更新121971字,喜欢阅读的你快来一读为快吧!

三国:我靠往返洪荒种田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由平定北上朔方,山路险峻、高原连绵,步卒难行,骑兵亦失其长。

胡人骑兵罕肯舍马步战,故此千人之众足以守城,不必令乐进久驻。

接下来兵指前套平原,以云中为据,方能进图后套——那才是真正的河套腹地。

若得河套,战马便无匮乏之虞,这对刘煜而言至关重要。

目下骑兵匮乏,只得借匈奴之力,但又须防其势大;唯有一面消耗、一面以俘虏递补,方可稳步推进。

“末将领命!”

乐进闻言大喜,当即应声。

能随主公出征,正是他长久所愿。

……

“三月之期已至。”

室内,刘煜注视眼前浮现微光的昆仑镜,下一刻身形已自房中消失。

再睁眼时,竟置身一道幽深峡谷之中。

“幸而每次落点皆属随机。”

他暗舒一气。

上回所遇之人意图未明,若其原地守候,难免麻烦。

“洪荒如此浩瀚,此处又是何方?”

刘煜运转法诀,翩然飞升至旁侧山巅。

说来无奈,因功德加持,他在洪荒即便法力浅薄,仍可施展若小术。

但在三国之世,却无这般便利。

立于峰顶远眺,但见重山错落、平野交叠,地势纷繁复杂,全然不辨方位。

“不知当今洪荒是何年月……”

“嗯?那是……野马群?”

山脚处的旷野忽然映入刘煜眼帘——那里竟栖息着一大群野马。

他粗略一扫,整片马群规模惊人,足有三千余匹,皆是矫健善驰的骏马。

“若能将这些战马带入三国……”

刘煜心头一阵炽热。

不说其他,眼下他自己与帐下诸将,确实还缺少足够出色的坐骑。

随后,刘煜凝神感知四周,确认并无人迹,便施展开法术,开始驯化这群野马。

或许在洪荒世界中,这类野马算不上何等稀罕的生灵,甚至处于生灵阶序的底端。

不过短短三,整个马群已全然归顺于刘煜。

一数,竟是三千一百二十五匹通体乌黑的骏马。

尤其是其中那匹头马,更是神采飞扬、骨骼清奇。

刘煜虽未曾亲见赤兔,但直觉告诉他——此间任意一匹马,只怕皆远胜传说中的赤兔,那匹头马更不必提。

“从今往后,你便叫作‘追风’罢。”

刘煜跨坐马背,朗声笑道。

他本想以“墨麒麟”

相称,转念想到此处乃是洪荒天地,便换了名字。

“咴咴——”

追风昂首轻嘶,似在回应。

紧接着,刘煜袍袖一挥,将追风之外的其余三千一百二十四匹骏马,尽数送入昆仑镜内。

纵马驰骋一番后,刘煜寻得一片平野,再度开始了耕种。

无论何时何地,粮食总不嫌多。

“嗯?那片山似乎在发光……是何物?”

才播种几茬,刘煜忽觉不远处的峰峦隐泛辉光——周围山岭虽众,独独那处带着光亮,不禁引他好奇。

回头瞥了眼刚播下的种粮,横竖不急于收获,刘煜当即腾身飞去。

“竟是黄金?”

落至发光之处,方知是黄金折射出的光芒。

没料到洪荒世界也有黄金,或许在此界之中,黄金亦不过寻常之物罢了。

刘煜由此处反光点向外扩展探寻,不足一,几乎将整座山岭的外层尽数揭开。

“整座山都是黄金……这该有多少万斤?”

刘煜一时怔然。

此山若置于后世,比那珠穆朗玛更为巍峨,而如此高峰,竟通体为黄金所成。

珠穆朗玛约重三百四十四亿吨,若全部换作黄金呢?

黄金与岩石的比重约相差八倍,而这座较后世珠峰更为宏伟的金山,重量至少也在两千五百亿吨以上。

两千五百亿吨黄金……那是何等概念?

刘煜已无法揣想。

他未多犹豫,径直将整座金山收入昆仑镜内——所幸镜中天地无边,尽可容纳。

随后,刘煜又在附近寻得两座银山,自是毫无遗漏,一并收取。

至于究竟得银几何,刘煜未曾细算,也懒得估量。

望见昆仑镜内堆积如山的金银,刘煜不禁慨叹:这才可谓真正的“金山银山”

之后,他又收集了不少矿石,即欧冶子所言“天外精金”

接下来子,刘煜复归于农事。

一月时光,他主要栽种稻米与麦类,勤耕不辍。

“时辰也差不多了,该回去了。”

刘煜略带眷恋地回望洪荒天地一眼,终究转身返回三国世界。

三国才是他的基所在——那卷《人皇经》,可是能通向圣道的法门。

若久留洪荒,难保不会遭遇不测,或许一阵罡风、一缕气息,便足以取他性命。

洪荒之大,危机四伏。

“此地仅过一炷香。”

刘煜看向案头刚燃尽的香枝。

如此大致可辨:洪荒一月,于此世间不过一炷香光阴。

……

“主公,大军可要启程?”

次,赵云前来请示。

“暂缓。”

刘煜转头吩咐道:“你从三万骑兵中择出三千人来,余者不论,唯忠恳最重。”

“遵命。”

赵云虽未全明其意,仍依令而行。

不足一,三千人马已如数选出。

“主公,人已选毕,现于城外校场候令。”

刘煜微微点头,继而看向典韦:“即起,此三千人编为‘武卫军’,典韦,你任武卫军统领。”

“诺!”

典韦抱拳应声。

“明大军开拔。”

刘煜向赵云下令。

“是!”

……

待到翌,赵云亲眼见到主公所说的武卫军时,整个人几乎愣在当场。

但见那群战马匹匹高大雄健,精气悍烈,迎面便扑来一股肃之气。

“主公,这……这便是武卫军?”

赵云策马近前,语带惊诧。

望着武卫军座下神骏,再瞧瞧自己胯下的照夜玉狮子,竟觉相形失色。

这匹照夜玉狮子本是恩师所赠的千里良驹,堪称世间罕有。

而今比较之下,竟不如武卫军中寻常一卒的坐骑。

“子龙以为如何?”

刘煜见状,不由放声笑问。

“若由云统领此军,”

赵云眼中光彩湛然,语气笃定,“即便十万匈奴骑兵当前,云亦有信心战而胜之。”

“那便暂且心向往之罢。”

刘煜含笑答道。

这支被称为武卫军的劲旅,从今往后便是他的亲随精锐,唯有典韦有资格执掌其统帅之权。

眼看自己与这支悍勇之师无缘,赵云只得轻叹一声,转身去安排其他事务。

“速传指令给欧兴,命其加紧赶制三千套马铠与骑兵甲胄,务必选取上等材质,不可有丝毫马虎。”

试想,若一支骑兵既具备重骑兵那般坚固的防御与强悍的冲势,又拥有比轻骑更迅捷的速度,战场之上还有谁能与之争锋?

待这三千武卫军装备齐整,莫说应对三万胡骑,即便胡人集结三十万兵马,又有何惧?

原本刘煜打算速取云中郡,趁胡人骑兵未及休整一举而定。

然而武卫军的组建让他改变了主意,决定步步为营、稳中求进。

“赵云听令。”

“末将在。”

“着你即刻率领两万七千骑兵,外加一万归附的匈奴骑兵,速取骆县、桐过、武成三城。”

刘煜神色郑重地下达指令。

“遵命!”

赵云领命后,当即出帐整军。

“徐晃。”

“末将在。”

“命你率三万步卒随行,为赵云部提供策应。”

“得令!”

“乐进。”

“末将听候调遣。”

“你统领余下七万兵马及匈奴降骑,尾随大军之后,以备变故。”

“谨遵主公之令。”

命令既下,除刘煜亲领的三千武卫军暂留驻地,其余十三万人马连同匈奴一万骑兵即刻开拔。

与此同时,离石方面也已接到命令,只待欧兴将甲胄铸造完毕,便是武卫军显露锋芒之时。

一月时光匆匆而过。

这段时间里,赵云所部接连攻取定襄郡的骆县、桐过、武成,以及云中郡的沙南、萁陵,五原郡的武都、曼柏亦先后陷落。

如今大军正驻扎于萁陵城内。

另一方面,鲜卑、乌桓、羌三部也已察觉汉军的动向。

三族纷纷调集骑手,逐渐向云中郡一带汇聚。

半月之后,云中城内已聚集三方凑出的十五万骑兵。

其中鲜卑八万、乌桓三万、羌人四万。

鲜卑方面以拓跋氏、步六孤氏、乞伏氏三家为主力。

乌桓则由其首领难楼派遣心腹延狄仆统领麾下三万骑。

羌人则是由哭吾己与耿家志两族合兵四万前来。

“据探,此番领兵前来的是西河郡守刘煜,其麾下兵马逾十万,南匈奴已为其所吞并。”

城中议事时,拓拔修肃然向众人说明形势。

“匈奴人早被汉室打断了脊骨,即便汉军不出手,我乞伏氏迟早也要替天行道灭了他们。”

乞伏厉对匈奴颇为不屑。

“据细作回报,汉军骑兵至多不过五万,而我等坐拥十五万铁骑。”

延狄仆语气沉稳地分析道。

“照我看,不如主动出击,将汉军退。

河套这片土地该当属于我们。”

哭吾己承气势汹汹地说道。

“不可轻动。

汉军现在据守萁陵,攻城本非我军所长,不如等他们出城 ** ,再行截击。”

步六孤术慎重地提出建议。

“我赞同步六孤术的谋划。”

拓拔修闻言当即附和。

“附议。”

乞伏厉也颔首认同。

既然鲜卑三部首要人物均持此议,其余诸将便不再多言。

当今草原之上,终究以鲜卑势力最强,众人自然依其主导行事。

……

“主公,离石所铸甲胄已送达。”

这,典韦兴冲冲前来禀报。

“随我去察看。”

刘煜立即搁下文书,赶至校场门外,便见到三千套骑兵重铠与战马具装整整齐齐列在眼前。

依照他的吩咐,所有甲胄,包括马铠在内,皆用玄色涂装,与战马的毛色浑然一体。

这些以特殊金属打造的全套铠甲,防护之坚固堪称惊人。

“发放下去,让将士们换上。”

刘煜对典韦嘱咐道。

除这三千套制式装备外,另有一套泛着暗金色的甲胄,乃是欧兴特意为刘煜精心锻造。

身在战场,有利器在手,又岂能无宝甲?

此甲无论选材或工艺皆属上乘,周身浑然无瑕。

“甚好。”

刘煜披甲在身,满意地点了点头。

如今他不仅防具精良,更握有方天画戟这等神兵,可谓攻守兼备、所向披靡。

不多时,典韦便带领全副武装的武卫军列阵于刘煜面前。

“主公!”

刘煜目光扫过军容,微微一笑,随即跃上追风马,扬鞭高喝:

“出发!”

刹那间,铁骑奔涌。

三千重甲骑兵,竟能以胜过轻骑的速度疾驰,手中兵器亦经特别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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